易天凛从漫步机上跳下来,走到李清欢面前,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声音小了下去,
“其实……也不是不喜欢女武神啦。毕竟那可是保家卫国的英雄,多威风啊。”
“但是……哥你也知道的,我这人其实没啥大志向。我也不是那种天生好战的性格……”
“之所以会去高山号……纯粹是因为高三那年体检,学校发现我对超限机驾驶有适性,然后稀里糊涂地就被招进去了。”
易天凛叹了口气,
“那时候大家都说这是光宗耀祖的好事,我姐姐也高兴得不行。我也就……也就顺水推舟地去了。”
“可是去了之后才发现,自己真的不是那块料啊。体能跟不上,战术学不会,每次模拟战都是第一个被淘汰的炮灰。跟英老大可不一样。”
“久而久之……也就觉得自己是个万年预备役的命了。反倒是音乐……”
易天凛抬起头,眼神里重新有了光,
“只有在拿起鼓棒,跟小凉和小墨离一起排练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真的活着的,是真的开心的。”
“所以……嗯,哥你说得对。也许在我的潜意识里,乐队才是我的第一志愿吧。”
李清欢静静地听着,并没有说什么“既然不喜欢就放弃吧”或者“坚持就是胜利”这种正确的废话。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也有在迷茫中寻找方向的自由。
易天凛能这么坦诚地面对自己的内心,已经比很多浑浑噩噩随波逐流的人要强得多了。
就在这时,挂在单杠上的凉宫月忽然开口了,一如既往的毒舌:
“我说现队长,你刚才说要重金聘请李清欢哥当主唱?”
凉宫月斜着眼睛,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着易天凛,
“你有钱吗你就请?刚才去沙县大酒店吃个把子肉,对你的钱包来说都是生死局了,你拿什么付给人家出场费?”
“要不你还是考虑一下我之前的提议,把自己卖身给土豪当暖床的算了,那个来钱快。”
“凉宫月!!!”
易天凛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她一个回转翻身(对女武神来说小意思),恼羞成怒地跳过去,对着凉宫月的小腿就是一脚(当然没用力),
“你能不能闭嘴!总是拆我台!”
“没钱……没钱我不会去打工嘛!我可以去送外卖!去洗盘子!反正只要能把乐队搞起来,我什么苦都能吃!”
看着这两个活宝又开始打闹,李清欢笑了笑,那种轻松的氛围让他很是享受。
等她们闹够了,李清欢才慢悠悠地开口问道:
“不过,有一点我倒是挺好奇的。”
“你们为什么对我当主唱这么有信心?”
李清欢指了指自己,一脸玩味,
“难道就凭我长得帅?这年头长得帅可不能当饭吃,唱歌要是难听,观众可是会扔臭鸡蛋的。”
“怎么可能难听!”
易天凛立刻反驳,一脸笃定地说道,
“哥,你太谦虚了!那天在高山号的联谊慰问会上,你不是唱过摇滚嘛?”
“《征服太宁洋》!那首歌!”
易天凛的眼神里充满了崇拜,
“虽然那天我们因为还是预备役,没有资格进那个核心会场,没能亲眼看到你的现场演出。但是……”
“但是我们后来可是搞到了内部流出的录像带的!”
“我们看了好多遍!”
凉宫月也从单杠上跳下来,难得正经地点了点头,附和道:
“确实。虽然那录像带的画质是一如既往的绝密马赛克画质,音质也渣得要命,全是杂音。但是……”
“即便如此,依然掩盖不了那种穿透灵魂的感染力。”
“那种颓废中带着不羁,绝望中又透着希望的唱腔,还有作词……简直绝了。真的,李哥,你唱得好听得要死。”
“不当舰长了之后,你就去当个摇滚巨星,绝对能把现在乐坛那些无病呻吟的小鲜肉给秒成渣。”
童墨离在一旁也是疯狂点头,像个捣蒜的小鸡啄米一样,虽然没说话,但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里写满了“俺也一样”。
李清欢听着这三个丫头的一顿彩虹屁,心里虽然有点小得意,但更多的还是无奈。
《征服太宁洋》啊……
那是他那天为了应付那个讨厌的公子哥,故意用那种夸张的、甚至有点像是公鸭嗓的唱法吼出来的。
本来是为了恶心人的,没想到在这群摇滚少女的耳朵里,居然成了穿透灵魂的神作?
李清欢耸了耸肩,心里暗自吐槽:
要是那天我用那种公鸭嗓乱吼都算好听的话……那这世界上大概也没什么歌是不好听的了。
不过,看着她们那真诚的眼神,李清欢也没好意思戳破这个美丽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