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卖。”罗广成说。
冯子昂像没听见,把签字笔推过去:“你之前已经授权我处置,现在只是补一份价格更高的和解协议。”
“之前那份授权,我撤销。”
罗家律师从文件袋里取出三份通知。电子签约平台、冯子昂所在机构和可能接收物品的保管方都已送达。对已经发生的代理行为如何认定,可以另行处理;但从送达时起,罗家明确禁止继续转移两件婚衣。
冯子昂脸上的客气淡了一点。
“撤销不代表原合同不存在。”
“也不代表你可以隐瞒附件性质,利用争议取得处分权。”律师说,“你若认为自己有权,可以通过诉讼主张。今天不能拿走实物。”
冯子昂的目光越过几人,落在A右侧内衬附近。
“一块藏在线后的旧线记,证明不了什么。”他说,“就算右下内衬有阮秋棠的记号,也可能是后来补的。”
屋里静了下来。
公开说明只写“在原缝内发现制作暗记”。
没有照片,没有文字内容,更没有位置。
现场见证人员签过保密确认,罗家父子也从未对外提过“右下内衬”。顾临川甚至故意没有把操作区域写进发给平台的简要回复。
罗广成慢慢抬起头:“你怎么知道在右下?”
冯子昂停了半秒。
“猜的。做这一行,谁不知道暗记通常藏在哪里?”
“十一针原缝里,能藏的位置不止一个。”陆闻锦说。
冯子昂把手按在合同上:“我愿意出五倍,是因为争议已经影响项目,不是因为那个记号。你们留着两件衣服,只会继续承担保管风险。卖给我,罗家拿钱,旧铺也能脱身。”
“你说的是两件一起买。”顾临川问,“b明明是你认定的原件,A又被你说成后补暗记。为什么报价里反而没有分别估值?”
冯子昂没有回答。
他不是在买两件价值不同的婚衣,而是在买走这场争议里全部可以被核查的实物。
冯子昂合上合同:“看来没得谈。”
他离开后,没有人追出去。
店内监控完整记录了那句话。罗家律师将原始文件导出,连同此前的授权附件、搬家清单和两次报价一起提交给已经受理材料的调查人员。
单凭一句失言,仍不能证明他制作或调换了b。
但它证明冯子昂知道一项不应提前知道的信息。
当晚,负责制作b的工作室主动联系罗家。
工作室在收到律师询问后核对订单,发现委托方提交的授权对象和现实争议物可能不是一回事。负责人愿意提供本方合同、制作记录和交付照片,前提是隐去普通绣工的个人信息。
“我们接的是教学复原件。”负责人在视频会议里说,“合同明确要求做现代复原,不是仿旧原件。旧内衬由委托方提供,他说是为了展示传统里衬结构。”
顾临川问:“纹样从哪里来?”
负责人共享了一张订单附件。
附件不是A的照片,而是一份从万象母版库导出的反向线稿。线稿上标着需要保留的七处“原始特征”,其中包括扫描污点形成的弯月、气泡亮点和像素断层。
工作室曾提出这些不像真实纹样,是否应该修正。
委托方回复:不得删除,母版特征必须完整保留。
“谁要求加旧内衬?”唐开阳问。
负责人调出补充订单。付款账户属于冯子昂控制的一家项目公司,沟通账号也是他本人长期使用的号码。
第一笔定金支付日期,比罗家婚衣送到百工旧铺早了十二天。
也就是说,在A和b被公开放到一起、在罗广成开直播指控旧铺之前,b已经进入制作流程。
罗家律师没有只收截图。
工作室负责人当着视频镜头登录订单系统,从最初询价逐页打开到出库记录;公证人员记录页面路径和生成时间,调查人员则核对合同编号、电子发票与银行到账日期。三处时间相互吻合,文件不是争议发生后临时补出的。
更早的一封往来邮件里,工作室曾询问复原件用于哪种教学场景,是否需要在正面增加年代说明。冯子昂回复:“标识统一放内侧,外观必须适合无说明展示。”
负责人以为“无说明展示”指课堂上先让学员观察,再翻开标签讲解。他们因此保留了内侧标识,并在出库单上再次注明“现代复原”。
“离开工作室后,标签还在不在?”顾临川问。
负责人调出交付照片。白色标签完整,四角短针清晰,收货人签名是冯子昂的项目助理。
证据到这里,只能证明b被提前制作并以复原件交付。谁拆了标签、谁把它送到罗家、谁授意直播,仍要从下一段流转记录里找。
负责人发来最后一张订单截图。
项目名称一栏,没有写“复制婚衣”,也没有写“教学复原”。
上面只有七个字和一个编号:
母版校正样—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