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弯月不是唯一的污点。
罗家那张旧扫描图左侧还有一个极淡的亮点,来自玻璃下的气泡;凤凰尾羽末端缺了两个像素,是早期压缩留下的方块断层。单独看都像材料损伤,放在不同作品里却不该同时出现。
唐开阳用了两天,把公开展览图、拍卖图录、机构短视频和可查询的母版预览全部按时间排序。
第一件,是三年前成交的“百鸟朝岚”屏风。
第二件,是某工艺交流展上的双面摆件,凤凰尾羽同样少了一小折。
第三件,是一家收藏机构短视频中出现的绣片,灰色弯月被改成了淡银色云钩。
第四件,就是b。
四件作品类别不同,尺寸不同,制作者署名也不同,却同时保留了气泡亮点、弯月污痕和压缩断层。它们不是彼此复制实物,而是共同服从了同一张有缺陷的扫描底图。
“这就是复制链。”顾临川说。
他把四件作品的公开时间放到旁边。
“后出现的作品和前面的作品越来越像,系统就会认为这个纹样被多个对象反复印证。但它们的共同来源只有一张翻转扫描图。数量把错误放大了,没有让来源变真。”
唐开阳接上后半句:“鉴定系统把复制链,当成了真实性链。”
他们没有公布未经核实的制作者姓名,只发布了四组公开图像的来源网址、截图时间和可见特征。为了避免平台下架后无法复核,原网页由公证存证人员完成固定。
舆论第一次发生逆转。
之前支持b的鉴定人开始修改措辞,从“高度确定原件”退到“依据现有数据库更相似”。万象文博关闭了婚衣条目的相似作品推荐,却仍表示系统运行没有异常。
系统当然没有异常。
它只是非常稳定地重复同一个错误。
许砚舟带来的是另一条线。
在不涉及刑事强制措施的范围内,他帮罗家律师梳理了公开工商信息和既有交易文书。冯子昂曾代理四件作品中的两件:那件屏风,以及短视频里的绣片。
两次交易开始前,都出现过相似的争议。
原持有人先被告知藏品“与权威母版方向不符”,随后面临平台下架、退货或高额检测费用。冯子昂以调解人身份进入,提出低价受让争议品、代为处理后续责任。
其中一位原持有人愿意提供已经隐去私人信息的合同。争议发生前,作品曾被估到四十万元;被三份线上报告否定后,冯子昂以“承担后续风险”为由,用不到估值四分之一的价格受让。合同同样附有一条宽泛的处置授权。
另一位没有保存完整文件,只留下冯子昂发来的语音转写:“先把东西交出来,真假以后再说。”这句话无法证明他制造了争议,却和罗家正在经历的步骤几乎一样。
几个月后,旧绣从公开市场消失;依据数字母版重新制作的作品,则以“研究复原”“传承再造”的名义出现。
这个过程本身未必违法。
低价收购争议物、委托复原、再行展示,在合同真实且标注清楚的情况下都可能是正常交易。问题在于,争议是否由同一批人利用错误母版主动制造,原物和复原件又是否被故意调换身份。
罗广成终于听明白了。
“他先让系统说真的像假的,再来收假的。”
“目前只能说,前两次交易存在这种模式。”顾临川说,“罗家的合同和物品流转还要单独核对。”
“合同我都给律师了。”
罗维却忽然抬头:“不对,还有一份。”
他想起搬家那天,冯子昂曾让父亲签过一叠《争议处置及平台申诉授权》。当时直播指控刚出现,罗广成急着让对方帮忙索赔,几乎没有逐页看附件。
电子扫描件十分钟后发到百工旧铺。
前五页是常规代理内容。第六页的附件二里,藏着一条单独授权:在鉴定争议持续期间,受托人有权为保全价值,对争议物进行转移保管、修复委托、和解处置或折价受让;相关决定可由受托人代为签署。
授权对象没有写A或b。
写的是:“罗氏家传婚衣及与其具有同源纹样之物。”
唐开阳把“同源纹样”四个字圈了出来。
它不仅能套住两件婚衣,甚至可能套住那四件共用母版的作品。
罗广成的手开始发抖:“我签的是让他帮我维权。”
“附件把维权扩大成了处置。”罗家律师说,“条款是否显失公平、是否经过充分提示,可以争议。但在撤销或限制授权前,他会主张自己有权移动物品。”
话音刚落,前门外传来车门关闭声。
两名穿着统一制服的人站在百工旧铺门口,手里拿着封装箱和一份盖章文件。
冯子昂没有出现。
冯子昂派来的项目助理隔着门举起手机,屏幕上是罗广成的电子签名。
“依据授权,”他对着店内摄像头说,“我们现在接收两件争议婚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