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扔了几次石子,成绩都不太理想,便索性放弃了这项活动,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转过身,看着沈逸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让沈先生见笑了。我小时候经常和小伙伴们在河边打水漂,那时候技术还不错,没想到这么多年没练,生疏了这么多。”
沈逸之摇了摇头,温和地说道:“技巧这种东西,长时间不练自然会生疏。不过只要底子在,重新捡起来也很快。改天有空,我再陪你练练。”
她听了他的话,心中一暖,点了点头:“好。那就这么说定了。”
两人又在河边站了一会儿,看着太阳逐渐西斜,将天边的云彩染成一片绚烂的橘红色。她看了看天色,开口说道:“天色不早了,我得回去准备晚饭了。沈先生也早点回去吧。”
沈逸之点了点头,两人便转身沿着来路往回走。走到学堂门口时,两人停下了脚步。沈逸之转过身,看着她,沉默了片刻,然后开口说道:“凌先生,今天我很开心。谢谢你。”
她被他这句突如其来的道谢弄得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轻声回答道:“我也是。沈先生,那我先回去了。明天见。”
“明天见。”沈逸之看着她转身离去的背影,站在夕阳的余晖中,久久没有动。
第二天清晨,她来到学堂时,发现自己的办公桌上多了一样东西——一个细长的、用青色布帛包裹着的物件,静静地躺在桌面上,上面还压着一张纸条。
她放下手中的教案,拿起那张纸条,看到上面用端正的楷书写着几行字:“昨日偶得一支湖州产的紫竹狼毫笔,听闻凌先生近来习画,或许用得上。区区薄礼,不成敬意,望凌先生笑纳。——沈逸之”
她看完纸条上的字,心中涌起一股暖流,缓缓地打开那层青色布帛,露出一支通体紫褐色的毛笔,笔杆光滑细腻,泛着温润的光泽,笔头是用上等的狼毫制成的,尖圆齐健,一看就知道是一支难得的好笔。她将笔握在手中,试了试手感,只觉得轻重适宜,粗细得当,仿佛是专门为她量身定制的一般。
她握着那支笔,站在桌前,沉默了很久,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回布帛中,重新包好,放入抽屉中。她没有立刻去找沈逸之道谢,因为她知道,有些感谢,不需要说出口,只需要在未来的日子里,用实际行动去回报就好。
她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中的波澜,然后拿起教案,转身走出办公室,向教室走去。新的一天,又开始了。上午的课上完后,她回到办公室,打开抽屉,又拿出那支紫竹狼毫笔,握在手中,细细地端详了一番。笔杆上的紫竹纹理清晰而细腻,在光线下泛着一种内敛而温润的光泽,触手生温,仿佛带着制笔人掌心的温度。她用指尖轻轻摩挲着笔杆,想象着沈逸之在挑选这支笔时,是如何在一堆毛笔中逐一比较、仔细甄选,最终选中了这一支的画面。想到这里,她的嘴角不自觉地浮起了一丝笑意。
她将笔放回抽屉中,关上抽屉,然后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窗外秋日晴朗的天空和远处连绵起伏的山峦,心中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充实而安定的感觉。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棵在春风中刚刚抽出新芽的树,根系正在向着土壤深处延伸,枝叶正在向着阳光舒展,一切都充满了生机和希望。
下午没有课,她便留在办公室中,铺开一张宣纸,用那支新得的紫竹狼毫笔,蘸了墨,开始练习书法。新笔的手感极好,笔锋在纸面上流畅地滑动,墨迹均匀而饱满,让她感到一种得心应手的畅快。她写了一篇《兰亭序》的开头部分,又临摹了几行王羲之的行书,越写越顺手,越写越投入,不知不觉间,一个下午的时间便在笔墨的流转中悄然流逝了。
当她放下笔,直起身,揉了揉有些酸胀的手腕时,才发现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她收拾好桌面,将笔洗净擦干,小心翼翼地放回抽屉中,然后熄了灯,锁好门,走出了办公室。
走在回家的路上,夜风拂面,带着一丝凉意。她抬起头,看着夜空中闪烁的星辰,心中默默地想道:明天,一定要找个机会,好好地谢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