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师叔,你快看呀!那只大猴子的屁股好红好红,像不像我爸爸喝醉酒时候的脸?”
伴随着一阵如银铃般清脆悦耳的笑声,芳芳兴奋地指着不远处的猴山,小脸蛋上满是天真烂漫的笑容。
她手里举着一串晶莹剔透的冰糖葫芦,糖衣在港岛午后耀眼的阳光下折射出诱人的琥珀色光泽。小丫头扎着两个羊角辫,随着她的欢呼雀跃,辫子在脑后一甩一甩的,显得格外活泼。
沈凌峰穿着一身剪裁得体却看不出牌子的灰色休闲装,双手插在裤兜里,嘴角挂着一抹温和的笑意,眼神宠溺地看着眼前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侄女。
这丫头完美继承了孙猴子那机灵圆滑的基因,但又多了一份纯真。
“你这丫头,要是让三师兄听见你这么编排他,非得打你屁股不可。”沈凌峰伸出手,轻轻揉了揉芳芳的脑袋。
“才不会呢,我爸爸最疼我了,他才舍不得打我。”芳芳得意地扬起下巴,张开小嘴,在糖葫芦上用力咬下一口。
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外面那层薄薄的糖衣碎裂开来,露出里面酸甜可口的山楂,小丫头满足地眯起了眼睛,腮帮子鼓鼓囊囊的,像只囤食的小松鼠。
沈凌峰笑着摇了摇头,目光从芳芳身上移开,环视着四周的环境。
这里是港岛的龙山动物园,一家规模颇大的私人动物园。
在如今的港岛,私人能盘下这么大一个山头开动物园,这老板的财力和背景绝对非同一般。
正赶上周末,动物园里挤满了人,到处都是拖家带口来玩的。
空气里混杂着爆米花的甜味、动物身上的腥臊气,还有股子热闹的人间烟火味。
不过,沈凌峰今天带芳芳过来,可不光是为了陪小丫头散心,他还有正事要办。
之前侯婷婷硬塞给他的那两只小虎崽,这会儿还在芥子空间里待着呢,他得赶紧给这两个小家伙找个安身的地方。
一般的别墅豪宅肯定养不了老虎,想来想去,这种私人动物园就是最好的去处。
“小师叔,猴子看完了,我们去那边看大老虎好不好?”芳芳咽下嘴里的山楂,拉着沈凌峰的衣角,指着远处的猛兽区,大眼睛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
“好,我们去看老虎。”
沈凌峰顺着芳芳指的方向走去,同时,他的双眼微不可察地眯了一下,眼底深处闪过一丝外人无法察觉的淡淡金芒。
望气术,悄然运转。
刹那间,在沈凌峰的视野里,整个龙山动物园的景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些熙熙攘攘的人群、铁笼里的动物、周围的树木建筑,都褪去了原本的颜色,变成了由无数道气流交织而成的复杂网络。
沈凌峰一边牵着芳芳往前走,一边在心里默默地推演着眼前的风水格局。
龙山,顾名思义,这片山脉的走势如同一条蜿蜒盘踞的巨龙。
在风水学中,这本该是一处极佳的“寻龙点穴”之地。山势起伏有致,藏风聚气,若是在这里建阴宅,可保子孙后代非富即贵;若是建阳宅,也是一等一的旺丁旺财之局。
可是,当沈凌峰将视线投向动物园的中心地带时,他的眉头却微微皱了起来。
在他的望气术下,他看到原本应该从山顶顺流而下的纯白“生气”,在流经猛兽区和爬行动物馆附近时,竟然被几股浑浊的黑色“煞气”给生生截断了。
那些煞气就像是附骨之疽,死死地缠绕在生气的脉络上,不断地吞噬、污染着这片土地的气运。
“白虎衔尸,青龙嫉主……”沈凌峰在心里暗自冷笑。
这动物园的布局,简直可以说是风水界的一个反面教材。
猛兽区所在的方位,正好压在了整座龙山的“白虎位”上,而且地势比主干道还要低洼,形成了一个天然的“聚阴池”。
白虎本就主杀伐、主凶煞,现在又把一群自带凶气的猛兽聚集在这个聚阴池里,日积月累之下,这里的煞气已经浓郁到了一个可怕的程度。
不仅如此,动物园的正大门开在了“玄武位”,而且门前还有一条笔直的马路直冲而来,这在风水上叫“一箭穿心煞”。
本来应该作为靠山的玄武位被破,导致整个动物园的气场极度不稳,财气更是如流水般倾泻而出。
“难怪这里的动物大都无精打采,脾气暴躁,原来是受到了这股煞气的影响。”沈凌峰看着笼子里一只正焦躁地来回踱步、不时发出低沉嘶吼的孟加拉虎,心里有了计较。
这样的风水格局,如果是普通人在这里做生意,别说赚钱了,能保住性命不惹上官非就算是祖上积德了。
这动物园的老板,能硬扛着这么凶险的风水局把动物园撑到现在,估计也是个八字极硬,或者背后有高人指点过一二,但显然那高人学艺不精,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不过,这在别人看来是个避之不及的烂摊子,在沈凌峰眼里,却是一个不可多得的香饽饽。
“若是能把这块地盘下来,稍加改造,不仅能完美安置那两只小虎崽,还能把这‘白虎衔尸’的凶局,转化为‘猛虎下山’的绝佳聚财阵眼。只要将煞气疏导,引龙脉之气倒灌,这里不仅不会亏钱,反而会成为我在港岛的一处气运源泉。”
沈凌峰的心思飞速运转着,一个庞大而周密的计划已经在脑海中初具雏形。
就在他沉思之际,意外却毫无征兆地发生了。
芳芳因为看得太入迷,一边倒退着走,一边指着笼子里的一只孔雀叫喊:“小师叔,你看那只孔雀的尾巴好长呀,它什么时候开屏……”
话音未落,芳芳只觉得后背撞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上。
“哎哟!”
一声尖锐刺耳的娇呼声骤然响起,紧接着,就是一股浓烈得让人作呕的香水味扑鼻而来。
芳芳吓了一跳,手里拿着吃到一半的糖葫芦一个没拿稳,直接蹭在了一个女人的衣服上。
红色的糖稀混合着山楂的汁水,瞬间在那件看起来价值不菲的白色连衣裙上留下了一道醒目的污渍。
“哎呀!你这死丫头,没长眼睛啊!”女人顿时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尖叫起来。
沈凌峰迅速回过神,一把将芳芳拉到身后,抬头看向面前的女人。
这是一个打扮得极其妖艳的女人,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嘴唇抹得猩红,耳朵上挂着夸张的大金环。
此刻,她正瞪圆了那双画着浓重眼影的眼睛,一脸心疼和愤怒地看着自己裙子上的污渍,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指指着芳芳,破口大骂:“哪里来的野种!走路不看路吗?你知道我这件衣服多贵吗?这是香奈儿的最新款!把你卖了都赔不起!”
芳芳虽然平时机灵,但毕竟是个十岁的孩子,哪里见过这种阵仗,顿时吓得小脸发白,紧紧地抓着沈凌峰的衣角,眼眶里蒙上了一层水雾,躲在后面怯生生地说:“我……我不是故意的,阿姨对不起……”
“对不起?对不起有用的话要警察干什么!”女人不依不饶,甚至扬起手,作势就要朝芳芳的脸上扇去。
沈凌峰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周围的空气仿佛都在这一刻凝固了。
他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是冷冷地看着那个女人,一股久居上位的气场轰然释放。
女人的手僵在半空中,她突然感觉被一头恐怖的洪荒猛兽盯上了一般,浑身的汗毛都倒竖了起来,心脏不可遏制地狂跳,那巴掌硬是没敢落下去。
“怎么回事?宝贝,谁惹你生气了?”
就在这时,一个懒洋洋、透着几分嚣张和轻浮的男声从女人身后传来。
人群被粗暴地推开,四个穿着黑色西装、身材魁梧的保镖开道,一个穿着花衬衫、梳着大背头、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的年轻男人走了过来。
这男人面容虽然算得上英俊,但眼窝深陷,脚步虚浮,一看就是被酒色掏空了身体的纨绔子弟。
女人一看到这个男人,刚才被沈凌峰震慑住的恐惧瞬间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委屈至极的模样。
她顺势扑进了男人的怀里,指着裙子上的污渍,嗲声嗲气地哭诉起来:“郑少,你可算来了!你看嘛,人家今天特意穿了你送的新裙子,结果被这个不长眼的小野种给弄脏了。我还说她两句,她旁边这个穷酸鬼还瞪我,郑少,你要给人家做主啊!”
被称为“郑少”的男人搂着女人的腰,低头看了一眼那块糖葫芦印子,眉头立刻皱了起来。他抬起头,用一种高高在上、充满不屑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沈凌峰。
沈凌峰今天的穿着确实很普通,为了方便带芳芳玩,他特意选了一套舒适但不显山露水的休闲装。
在港岛这个先敬罗衣后敬人的社会,这副打扮落在郑少眼里,无疑就是个底层的平头老百姓。
“小子,混哪条道的?挺嚣张啊,连我郑怀田的女人也敢欺负?”郑少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语气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傲慢和威胁,“知不知道在港岛,得罪了我是什么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