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Apple III上市至今,全球累计销量已经超过三十万台,绝对算得上成功。但距离密米尔家庭版近五十万台的销量,依旧有着不小的差距。
而且,Apple III是压力下赶工的产物。从外观设计到系统表现,对史蒂夫来说都存在太多缺憾。
他是个追求完美的人。
为了与密米尔和Ibm5200同期发布,他不得不做出许多妥协。产品按期上市后,种种遗憾如潮水般袭来。
公司内其它人都在庆祝Apple III用户反馈良好,产品必将大卖的时,史蒂夫已经下定决心:下一代产品,必须是完美的。
所以,在时间进入83年后,史蒂夫便一头扎进了新款机型的研发当中。
为了能够专注的工作,在与曲某人沟通后,转为tU公司执行董事。将cEo的职务,给了苹果公司的68号员工,市场总监特里普?霍金斯。
特里普?霍金斯没啥出挑的。如果没有意外,从苹果公司离职后选择了创业,搞了一家叫“Electronic Arts”的公司。
全名看起来有点陌生,变成简写可能就眼熟了——EA。
不重要。
一台计算机的核心是中央处理器。有了处理器的性能参数,才能搭建匹配的硬件构架。
而一台计算机的软件表现,是离不开硬件支持的。
Apple III型计算机的中央处理器,是曲某人以因特尔8086为蓝本做的cmoS8086+。下一代苹果计算机,肯定要上更强大的处理器。
处理器还没有头绪,其余的无从谈起。
所以,史蒂夫首先要做的工作是,为下一代苹果计算机,设计一个满意的外观。
密米尔的简洁设计和半透磨砂蓝后罩,实在太令人印象深刻了,史蒂夫要做一款能够与之媲美的设计。
想法很好,但一款优秀设计的出现,是需要灵感的……也可以源于借鉴。
比如曲某人。
因为“年轻时”曾被惊艳到,所以印象深刻。在需要时,便“借鉴”了记忆中的惊艳。
他可以将惊艳据为己有,但史蒂夫不行。如果做了,叫做抄袭。
尽管可以通过微调,规避侵犯外观专利,但史蒂夫的自尊心不允许他那样做。
没法借鉴,就只能靠灵感了。
但往往越心急,灵感那玩意就越难蹦出来。
实在没有头绪,史蒂夫为了寻找灵感,时而四下溜达,时而冥思苦想。
实在憋得难受,开始翻阅苹果公司的资料库。
当年苹果2型计算机大卖,公司赚到钱后完成股份化,并进入快速扩张期。部门健全后,为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成立过多个设计组。
但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一款设计真正落地,全都停留在纸面上。
眼下那些设计组虽然大半已经解散,但工作期间搞出的设计,版权属于苹果公司,成为公司沉没资产的一部分。
史蒂夫在故纸堆里一顿翻……一份外形简约的设计,吸引了他的视线——macintosh。
macintosh(麦金塔)
这份能够吸引史蒂夫视线的设计,不是出自专业的产品设计师。而是前苹果公司出版部主管杰夫?拉斯金搞出来的。
杰夫?拉斯金早年是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计算机讲师,后来受邀去斯坦福做访问学者。还做过乐团指挥、古典钢琴教师。
再后来创办过一家名为bannister & crun的技术出版公司……不大成功。
创业失败后,在78年入职苹果公司,担任出版部主任一职。
计算机讲师出身,还赴斯坦福做访问学者,肯定是懂技术的。还懂音乐,懂艺术。这种人在理工圈儿可不多见。
拉斯金入职苹果公司后,生出了一个想法,要做一台普通人不用看说明书,就能直接上手的廉价家用计算机。
目标售价1000美元以内,面向普通家庭,而不是专业程序员。
经过了几个月的思考和完善,拉斯金在79年向董事会提交了自己的想法,并获得了批准。
得到董事会支持后,拉斯金很快组建起小团队,并以他最爱吃的苹果品种,给项目命名为mcIntosh(旭苹果)。
后来发现“mcIntosh”,跟一个音箱品牌重名了,便在“m”和“c”之间加了个“a”,变成了“macintosh”。
只看单词可能有点陌生。取前三位字母“mac”,是不是就有点眼熟啦?
如果没有意外发生,苹果公司的重心放在了“Lisa”项目上,拉斯金的小团队资源有限,项目进度很慢。
81年史蒂夫因为管理风格极度暴躁、需求反复变更,惹得所有人抓狂。董事会把他踢出“Lisa”项目。
失落的斯蒂夫不知是无所事事,还是看中了macintosh的外观设计,硬加入了拉斯金的团队。
毫无意外,二人发生了尖锐的冲突。
拉斯金追求的是低成本、轻量化、家用,强调普通人能够轻易使用,不要复杂的硬件和功能。
史蒂夫则追求极致的硬件质感、极致的性能表现,将产品定义为高端艺术品。
争执的结果是,拉斯金离职,史蒂夫接手项目。
后面“macintosh”横空出世,挽救了经历过Apple III和Lisa两次失败后,濒临破产的苹果公司……
在某人的直接影响下,“Apple III”没有匆忙上市,而是中间出了一款“Apple IIe”作为过渡。
后面苹果公司的全部资源,都倾斜到“Apple III”项目上,也就没有了昙花一现的失败品“Lisa”。
虽然拉斯金的团队没有史蒂夫乱入夺权,但公司资源都押注在Apple III上,“macintosh”被砍掉了。
拉斯金心灰意冷,离开了苹果公司。
大概是命运的惯性,史蒂夫从故纸堆里发现了“macintosh”,并一眼就被它简洁的一体化造型打动……
有了满意的外观设计,史蒂夫开始频繁给曲某人发邮件。为他心中的“完美”,索要一颗强大的心脏。
曲卓想要的是“王老吉”和“加多宝”干仗,把“和其正”打没了的效果,但手段不能太明显。
已经把pLL倍频设计给了密米尔的“奔腾”,如果再给苹果,包括英国佬在内,许多人都会不满意。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曲卓将“cmoS8086+”升级到了1.5微米制程,并优化了指令集,将主频推到16mhz。
又加上了增强指令流水线(pipelining),并定名为“A1”芯片。
“奔腾”的倍频技术,是单条指令耗时减半,理论上吞吐量翻倍。 缺点是,一旦程序出现跳转(分支),流水线必须清空,性能暴跌。
“A1”的增强流水线技术,虽然不能将频率翻倍,但把指令拆成多段重叠执行。理想无跳转场景,吞吐量同样接近翻倍。
但遇到频繁跳转,流水线中断,性能掉回接近原始速度。
奔腾参数上更抓眼球,A1在合适的工作场景性能表现优秀。
二者各有优点,也各有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