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两人说话的当口,远处地平线突然扬起一道灰黄的烟尘。那烟尘起初只是淡淡的一缕,随即迅速扩散、升腾,如同一条苏醒的土龙,贴着地面翻滚而来。紧接着,沉闷而有节奏的马蹄声穿透了空气,起初像是远方的闷雷,渐渐变得清晰可辨,最后汇成一片隆隆的轰鸣,震得脚下土地都微微发颤。
庆州府等候的众人纷纷循声望去,只见烟尘之中,一队骑兵正以惊人的速度向这边疾驰。马蹄踏起的尘土在午后阳光下泛着金黄的色泽,与骑兵们深色的铠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队伍行进间自有一股肃杀之气,仿佛一头钢铁巨兽正扑向它的目标。
冲在最前面的,是一位少年将军。
他身披大明制式将军甲,玄色将军甲在日光下反射出冷冽的暗光,甲片随着马背的起伏微微摩擦,发出细碎而坚硬的声响。甲胄肩头的兽首吞肩造型威猛,胸前的护心镜光洁如镜,腰束皮革蹀躞带,悬挂着一柄大明制式战刀,刀鞘上的铜饰已被摩挲得发亮。一杆马槊斜挂在战马身侧,槊锋在尘土飞扬中偶尔闪过寒芒。
少年将军的面容尚带几分青涩,但眉宇间已凝着与年龄不相符的沉稳与锐利。他紧抿着嘴唇,目光直视前方,跨下的战马通体乌黑,只有四蹄雪白,奔跑时肌肉如波浪般起伏,显然是一匹难得的宝马良驹。
紧随其后的,是一个格外引人注目的高大少年。他比寻常人要壮实整整一圈,虎背熊腰,臂膀粗壮,即使坐在马背上也显得威武不凡。这少年双手高举着一杆军旗,旗面在疾驰中猎猎作响,上书一个笔力遒劲的“路”字,墨色饱满,气势磅礴。他的战马侧畔,挂着一柄重陌刀,刀身极长,刀背厚重,虽比传说中的杨延昭所用略小一号,却仍是常人难以挥动的重器。这少年面色坚毅,目光如炬,紧随着前方的主将,身形稳如山岳。
在高大少年身侧,另有一位打扮儒雅的少年郎紧紧蹙着眉头。他身穿一袭月白色长袍,虽已沾染了旅途的尘土,仍能看出料子的考究。此刻他正苦着脸,一手抓紧缰绳,一手不时抹去脸上的灰尘,嘴里似乎还在低声抱怨着什么。这位少年面容清秀,皮肤原本应是白皙细腻的,此刻却因长途奔波而显得有些憔悴,眼下泛着淡淡的青影。尤其令他郁闷的是,明明家中有舒适的马车,可路竟择那王八蛋就是不让他坐,说是坐马车会影响行军速度——对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富家公子哥来说,这简直是一种折磨。
在这三位引人注目的少年之后,是三百名顶盔掼甲的精锐骑兵。他们排列成严整的队形,虽经长途跋涉,却无一人显出疲态。每个骑兵都神情严肃,眼神中透露出久经沙场才有的锐利与警惕,那是真正见过血、经历过生死搏杀的眼神。
他们的铠甲虽不及主将精致,却保养得当,甲片在阳光下泛着统一的冷光。马鞍旁悬挂的兵器各不相同,有长枪、腰刀、弓箭,但每一件都摆放得整齐有序,显示出这支队伍严明的纪律。
马蹄踏起的尘土在空中久久不散,仿佛为这支队伍披上了一层金色的薄纱。随着距离的拉近,马匹的喘息声、铠甲碰撞声、旗帜飘扬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曲战地交响。
这正是从长安城日夜兼程赶来的路竟择一行人。
他们的行程堪称急如星火:自长安出发,取道凉州进入蜀州道,在蜀州改走水路,乘船顺流而下进入郴州,再从郴州上岸,一路快马加鞭直扑庆州府。这一路上,路竟择几乎没有做任何停留,每到驿站只是匆匆更换马匹,补充干粮和水,便立即重新上路。夜晚常常是在马背上度过的,只有实在撑不住了,才在路边稍作歇息。
路竟择的心中憋着一股气——从得知邬家人设计刺杀他娘亲那天开始,他的心气就没顺过。
此刻,他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路竟择在庆州府衙门前勒住缰绳,战马长嘶一声,前蹄扬起,稳稳停下。他翻身下马,动作干净利落,铠甲随着他的动作发出清脆的响声。双脚落地时,激起一小片尘土。
何雨德带着一众庆州府官员连忙上前,躬身行礼:“下官见过大都督……”
整齐的声音中透着恭敬,也夹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忐忑。这些官员中,有些是真心为路竟择的到来感到欣慰,有些则暗自担忧——这位少年郡王性格随了他爹路朝歌,不知此番会掀起怎样的风浪。
“大都督?”路竟择明显愣了一下,他抬手取下头盔,露出一张尚带稚气却坚毅的脸庞:“我什么时候成大都督了?何叔你可别拿我开玩笑。”
他的声音还带着变声期特有的沙哑,但语气沉稳,已有几分统帅的气度。
何雨德直起身子,从袖中取出一卷黄绢:“郡王,您可能还不知道,长安八百里加急送来的太子殿下御令。”
他展开黄绢,朗声读道:“擢升路竟择为庆州道大都督,总领庆州道军政事,庆州道上下官员听候您差遣。钦此。”
阳光照在明黄色的绢帛上,上面的朱红玺印格外醒目。围观的百姓中响起一阵低低的议论声,这小小年纪就能成为一道大都督,这是何等人物。
路竟择静静地听完,脸上并无太多惊讶,只是点了点头:“哦。”
他接过御令,仔细查看玺印,确认无误后将其收起,随即话锋一转:“何叔,邬家人呢?”
他的声音平静,但目光锐利如刀,让何雨德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腰板。
“都在他们邬家老宅呢!”何雨德赶紧说道:“锦衣卫那边已经派人盯着了,日夜轮班,保证一个也跑不了。邬家七个房头,上下三百四十三口,连同管家、账房、护院等要紧人物,全在掌控之中。”
何雨德说话时,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他不是害怕路竟择,而是深知此事关系重大——邬家在庆州盘踞数代,根深蒂固,与各方势力都有勾连。此番路竟择奉旨查办,若不能一网打尽,日后必成祸患。
“嗯。”路竟择点了点头,转身就要上马,“走,去邬家。”
“路竟择,你个王八蛋!”
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突然响起,打破了严肃的气氛。众人循声望去,只见那位儒雅少年郎正狼狈地从马背上滑下来,脚步踉跄,差点摔倒。他一手扶着马鞍,一手揉着酸痛的大腿,脸上又是尘土又是汗渍,花里胡哨得像只小花猫。
林承轩是真受不了了。
他好歹是林家的大少爷,他爹可是当今朝廷的户部尚书,管着大明的钱袋子呢!自小锦衣玉食,诗书为伴。平日里出门不是坐轿就是乘车,何曾吃过这样的苦头?
这一路上风餐露宿,骑马骑得大腿内侧都磨破了皮,晚上睡在硬邦邦的驿馆床板上,吃的是干硬的饼子和咸菜。这还不算,路竟择竟然连马车都不让他坐,说坐马车影响行军速度——简直是岂有此理!
“我好歹是个读书人,你让我陪你一路骑马也就算了,现在你居然不让我好好休息一下,你是想整死我是不是?”林承轩越说越委屈,声音都带上了哭腔:“我这腿都快不是自己的了,你看看我的脸,你看看我这身衣服!我娘要是看见我现在这个样子,非得心疼死不可!”
他指着自己原本月白现在灰黄的长袍,又抹了把脸,结果手上的灰尘反而把脸弄得更花了。周围的官员想笑又不敢笑,一个个憋得十分辛苦。
路竟择回过头,上下打量着这位发小。确实,林承轩现在的模样实在狼狈:头发散乱,发髻歪斜,几缕发丝被汗水黏在额前;脸上黑一道白一道,只有眼睛周围因为常擦眼泪而相对干净,活像只熊猫;那身昂贵的苏绣长袍不仅沾满尘土,下摆还有几处被马鞍磨破的痕迹;一双原本纤长白皙的手,此刻掌心通红,显然是握缰绳太久磨出来的。
再看看旁边的杨宗保——那位扛旗的高大少年,虽然也是一身尘土,但精神抖擞,腰杆笔直,显然对这样的奔波习以为常。两人站在一起,对比格外鲜明。
路竟择的眉头皱了皱,眼中闪过一丝歉意。他光想着尽快赶到庆州,却忘了林承轩毕竟和自己不一样。自己是自幼习武,身体素质可不是林承轩能比的;而林承轩是真正的书香门第,这次能跟着自己来,虽然是得了自己大哥的命令,但也是足够义气了。
“算了算了,”路竟择叹了口气,语气软了下来:“先找个地方休息一天吧。”
他转向何雨德:“何叔,安排一下住处,我们休整一日。邬家那边,加派人手盯紧了,若有异动,立即来报。”
“是!”何雨德连忙应下,心中暗暗松了口气——这位少年大都督虽然急切,倒也不是完全不近人情。
林承轩闻言,终于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但嘴上还是不饶人:“这还差不多……我告诉你路竟择,今晚我要热水沐浴,要干净的床铺,要……”
他突然停住,看到路竟择瞪过来的眼神,声音小了下去:“至少要让我睡个安稳觉吧……”
路竟择摇摇头,不再理会他,转而开始询问何雨德邬家的具体情况。夕阳西下,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庆州府衙门前,三百骑兵静静肃立,战马偶尔打个响鼻,喷出白色的雾气。远处,邬家老宅的方向,不知是否已经感受到了这股逼近的肃杀之气。
烟尘渐渐散去,但庆州城上空,却笼罩了一层新的、无形的紧张氛围。所有人都知道,一场风暴即将来临。而这场风暴的中心,正是那位风尘仆仆赶来的少年将军——庆州道新任大都督——路竟择。
洗过澡的路竟择只穿了件素色棉袍走下楼梯,微湿的黑发随意束在脑后,卸去铠甲后的少年身姿挺拔如松,却比白日少了几分战场煞气,多了些居家的清朗。
何雨德一直在堂中等候,见路竟择下来,连忙起身,朝柜台后打了个手势。不多时,店伙计便端着几样简单却热气腾腾的菜肴快步送上。
“郡王,今日仓促,来不及准备,您且先垫补几口。”何雨德亲手将竹筷递上,言语间带着歉意,也透着深知来意的务实:“待邬家事了,下官再为您好好备一桌庆州地道的席面,让您也尝尝庆州道的美食。”
路竟择在方桌旁坐下,目光扫过桌上——一碟切得整齐的酱肉,油亮诱人;一盘清炒时蔬,碧绿鲜嫩;一碗熬得奶白的鱼汤,香气扑鼻;另有两张烙得金黄酥脆的大饼。都是寻常菜式,却透着家常的熨帖。他赶路时啃惯了干粮冷饼,此刻也不客气,接过筷子便尝了一口酱肉,点头道:“何叔费心了。行军在外,有口热食便是福气,无需讲究。”
他吃得很快,却不显粗鲁,只是动作间带着军旅之人的干脆利落。几口热汤下肚,驱散了最后一丝疲惫,那双锐利的眼睛便重新聚焦于正事上。
“郡王,杨小将军和林公子的饭食,我叫人给他们留了。”何雨德说道:“您慢些吃,不用着急。”
“他们两个还要洗一会呢!”路竟择笑了笑:“林承轩爱干净是出了名的,这段时间也是苦了他这个大少爷了,至于宗保嘛!他洗的倒是快,只不过要给林承轩搓背。”
“不过,你得多准备点好吃的才行。”路竟择继续说道:“宗保食量大,承轩吃喝挑剔,你让后厨给他们两个准备一些,我这倒是无所谓,吃饱喝足就好。”
“好,我这就叫人去安排。”路竟择的安排,何雨德自然是要执行的,毕竟楼上那两位也不是小人物。
“何叔,”路竟择放下汤碗,语气平稳,却开门见山,“我一路急行,所知皆为长安传来的简报。这刺杀我娘亲的勾当,究竟是邬家哪一房、哪个人起的主意?其中关节,你与我细说。”
何雨德神色一肃,身体微微前倾,声音也压低了几分:“回郡王,是邬家五房,邬承泽。此人三十有五,在邬家同辈中素以‘胆大敢为’着称,实则是跋扈贪婪,无法无天。锦衣卫与我们府衙暗查所得,线索皆指向他。雇凶、联络、付银,皆由其一手操办。”
路竟择静静听着,手指无意识地轻叩桌面,发出规律的笃笃声,在略显寂静的堂中格外清晰。这声音不大,却让何雨德的心也跟着一紧一松。
“证据确凿?”路竟择问,目光如刀。
“铁证如山。”何雨德答得斩钉截铁,“有他亲笔密信的摹本为证,桩桩件件,都指向他。按大明律,刺杀王妃,乃十恶不赦之罪,当诛九族。”
“诛九族……”路竟择重复了一遍这三个字,语气平淡得听不出情绪,“何叔,他刺杀的那个是我娘亲。我娘若真有个闪失,莫说九族,便是将他邬家祖坟刨了,也难消我心头之恨。”
他抬起眼,看向何雨德:“我岂会不懂律法?又岂会对他们手下留情?”
何雨德迎上那双年轻却沉静得骇人的眼睛,心中凛然,忙道:“郡王心如明镜,是下官多虑了。只是此事牵涉甚广,邬家盘踞庆州数代,根须深扎,下官是怕您年轻气盛,反中了他们拖延周旋的圈套。”
“我爹常说我毛躁。”路竟择嘴角勾起一丝极淡的、没什么温度的弧度,“但该稳的时候,我比谁都稳。何叔放心,我不是来逞一时之快的。”
他话锋一转,忽然问道:“邬家既是庆州顶尖的世家,这些年想必敛财不少吧?家底如何?”
何雨德略一沉吟,道:“具体数目,需待查抄之后方能清点明白。但据下官平日所察及暗中估算,邬家之富,确可敌国。其产业遍布漕运、钱庄、田庄多不胜数。”
路竟择挑了挑眉,语气里带上了一丝玩味:“哦?看来抄了这邬家,所得颇丰?能有多少?”
何雨德斟酌着字句,压低声音道:“少将军此次奉命北征,所耗粮饷军械,数额巨大,朝廷国库与陛下内帑皆有不小支应。若以邬家之资财论……粗略估之,或可抵此战耗费之三四成,甚至更多也未可知。”
“呵……”路竟择轻笑一声,那笑意却未达眼底:“杀人越货金腰带,古人诚不我欺。这邬家倒是‘慷慨’,莫不是算准了我爹要北伐,特意‘捐’出家产以充军资?”
他将掰开的饼浸入鱼汤,声音平静无波,却透着斩钉截铁的寒意:“他们既要玩火,便该想到有自焚的一日。明日,我就让他们看看,这火,究竟会先烧了谁。”
路竟择的到来,也是邬家的死期,路朝歌被称为疯子,他的儿子自然就是个小疯子,敢对周静姝出手,那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就不是邬家人能控制的了,游戏开始是邬家人提出来的,但是什么时候结束,什么程度结束,那就是路家人说的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