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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初级射术与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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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四千五大章,懒得分开发了!)

最后一个追兵死去,车晨郑铭都接到了系统通知。

想起之前杀死对方时系统好像有了提示,忙打开玩家日志界面,就见上面记录着:

“玩家随从杀死2级金国汉军,获得17点魂能。”

“玩家随从杀死3级金国汉军,获得19点魂能。”

“叮!恭喜玩家完成随机任务第一次亲密接触。任务奖励已发放请自行查收。”

车晨打开任务奖励一看,还不错,奖励了一点命运点和一次三选一的翻牌奖励。

1.明军制式腰刀(蓝色)

2.初级射术(蓝色)

3.北直隶官话(白色)

三个奖励显然都是系统从任务目标身上提取出来的。

一个是蓝色的黑铁装备,车晨认为是大路货,只不过比白色普通武器坚固一些罢了。现代想要什么普通武器没有?

后面的北直隶官话是难得出现的语言包,不过对于本来就能听懂一些北方方言的车晨来说就有些鸡肋了。

于是车晨选择了第二个初级射术技能。

确认奖励之后,一道光芒闪过,车晨拿过鲁斯背上的复合弓,觉得一切都十分顺手,仿佛曾经无数次摆弄过这弓箭一样。

搭弓射箭,嗖的一声,顿时命中三十多米外的一根枯树,车晨满意的将弓还给鲁斯。现在他又多了一手防身的技能了。

回头看郑铭也是面上带笑,显然也随机触发了这个任务,获得了奖励。

“不过鲁斯是我的随从,所以系统判定任务目标是属于我击杀,奖励估计要比仅仅是组队状态坐享其成的郑铭更丰富。”

因为外人在场,他并没有当场询问。

“系统将这两个鞑子兵评定为2和3级,比我4级的综合战斗力评价也差不多了,但是却被同样4级的鲁斯一人解决,看来这种评价跟游戏中的死板不一样,现实中还是有着一定的灵活性的,等级低的如果计划得当,照样干翻高级怪,比如鲁斯这电棍弓箭等装备的战斗力就没有被计算进去。”

这杀人获得的灵魂能量要比之前杀怪多出好十几倍,不过车晨还是不太适应对同类的杀戮,以后也不打算靠杀人升级,毕竟这是现实而不是游戏。

相比车晨郑铭注意力在任务奖励上,鲁斯则惦记着这两个绿营兵那两匹马。

快跑几步到了地方,发现了两个绿营骑兵栓在矮树下的两匹马。

看到这两只大家伙,鲁斯感到自己很幸运。

庆幸的是因为丘陵地形复杂,杂草灌木丛生,两个清兵怕伤了马,而是将马拴在了远处树下,并没有骑马,不然骑兵冲锋的威力可不是他一个人能抵挡的。

而且如果有马,即便自己依靠山岗的地势和弓箭优势战胜了两个清兵,对方逃走自己也追赶不上。

如果不是有着一身装备和防爆头盔的面罩,鲁斯也根本不打算跟对方玩儿对射。

按照主人他们说,这两个不过是类似胁从军的绿营兵丁,箭术身手已经这般犀利,那正式的战兵该有多强?

那两匹马应该是驯养熟了的军马,主人死了,因为离着战场比较远,并没有受到惊吓,还在原地寻找灌木脚下的嫩草,完全没有跑走的意思。鲁斯多年训练骑术,对于马匹的习性自然十分了解,面上虽然不显,但心里很是高兴。

骑士嘛,怎么能没有战马呢?虽然这两批马仅比驽马强点,身材又矮小,但是也是战马啊!

于是这位骑士就将自己的战利品牵了回来。

郑铭见到这两匹战利品,走过去牵过一匹花白色的马,有些挑剔道:“这两匹马来的正是时候,虽然并非如何神俊,但也非拉车的劣马可比,正合你我用来代步。”

车晨说:“可惜是军马,臀上烙有印记,到了有人的地方就只能放生了!”

“放生干嘛?你不会弄到那边去卖了吗?而且这马太矮了,正好再去换几匹高头大马。”

车晨一听也是,他们又不是真正的异界古代人,只要不被发现怕什么,那些人还能追到现代去不成?

这两匹都是西北一带的马匹,应该具有蒙古马和哈萨克马的血统,身躯粗壮,四肢结实有力,比车晨在现代马场骑过的马矮不少。

也是,如果是河曲马或者蒙古马这种华夏地区比较优秀的良马,也不会轮到两个小兵来骑了。

对于这两匹马,郑铭是不怎么满意的,要知道在古代,一匹好马就相当于现在的奔驰宝马一般,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一匹高头大马骑出去那是多么威风啊?他也能在这洞天世界冒充一回白马王子了!

所以他设想中的坐骑至少也是要高大一些的伊犁马、三河马,或者漂亮的安达卢西亚马,甚至是大宛马也就是学名阿尔哈捷金的汗血宝马。

至于纯血马什么的,价格太昂贵,有十分娇气,就不在他的考虑之中了。

郑铭牵着的这匹颜色比较纯,但体型比另一匹还要瘦小一点,驮着他这一八零出头在明末算是大个子的身材估计会有些吃力,不过他能说自己是个颜控吗?

鲁斯倒是不嫌弃的抚摸着另一匹棕色稍高一些的战马,心中对郑铭所说的高头大马有着向往。

车晨等人打扫战场和选择奖励这功夫不过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那对主仆也由震惊反应过来,来到牵回马匹的鲁斯面前,长身一躬,拜谢道:

“多谢这位恩公救命之恩,小生罗岩,淮安府人士,这是家仆罗安。”

这种话跟现代南京一带地方口音的普通话有些贴近,大致可以听得明白意思,鲁斯点点头,冷淡的说道。

“不必多谢,我不过听从我家主人吩咐行事,要谢就谢我家主人吧!”然后就专心跟两匹战马交流起来。

“啊?”那罗姓书生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拜错人了,又赶紧过来向车晨拜道:

“恕罪恕罪,多谢恩公救命之恩,如果没有贵家人出手杀了这两个鞑子走狗,小生恐怕凶多吉少,……”

车晨在现代就不喜欢跟陌生人打交道,见了多礼的古代陌生人就更是有些不自在了,赶紧摆摆手,然后向郑铭求助。

郑铭上前来拱手说道:“原来是罗兄,我名郑铭,字玄之,这是我义兄弟车晨,他并非无礼只是生性不擅与人交谈,还请勿怪。”

这书生显然也不是那种不知变通之辈。

“何来怪罪之有?罗某感激且来不及呀!要是没有三位恩公,我今天恐怕,唉……”

郑铭见对方一言难尽的模样,于是宽解道:“如此荒郊野外,我等相遇真是一场缘分,我想换了别的汉家子弟,也都会出手相助的。”

书生再次一躬有些不好意思的说:

“两位恩公高义,落得这般下场实在是罗某咎由自取,救命之恩已是难报,又怎么好再提要求?只是我主仆二人方才被两个奴兵追杀,随身之物都已丢失,不知可否施舍些食物,再借贵宝地给我烤烤火?”

“荒山无主之地,兄台自行方便就是,至于食物,我们方才正要吃午饭,如不嫌弃野外一切简陋,就一起来简单果腹吧!”

书生闻言顿时松了口气,笑道:

“多谢了!方才小仆呼喊的家乡土语,见几位相貌打扮好似北地来人,还以为兄台你听不懂南京官话,因此才用凤阳官话和雅言一试。没想到恩公能听懂南京官话,说的也不错,只是带着燕地乡音。”

书生他们除了一开始远远喊的淮北土话,后来说的分别是凤阳官话和中原雅言,前者是朱元璋建立大明将老家凤阳立为中都之后,一些官员为了讨他老人家欢心,在官场上小范围流传的方言,只是明朝经历完前两代皇帝之后便不再这般,大家说的就基本都是南北两京官话了。

至于雅言是从周代就传承至今的贵族语言,但凡正是礼祭必须使用的、士人必学的语言,不过随着外族入侵和朝代更替,这种语言唐代之后已经很少人掌握了。这罗姓书生能够说几句,还是花了大价钱请的老师教授。

车晨对此也有了解,只是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如果穿越的是某位熟知这段历史的教授或者老师,从这一点估计就可以推断出身处的这个世界此时的大致时代了。

收起弓箭,只留电棍手弩在腰间,鲁斯取过车晨递过来的工兵铲,简单掩埋了两个绿营兵的尸身,让其能够入土为安。

这是华夏人无论古今都在乎的传统。即使是敌人,车晨也没有想要对方暴尸荒野。

通过这初次一战,车晨也发现了弓箭作为远程武器的一些缺点。

“复合弓虽然可以反复利用,威力也不输于小口径手枪,但是取出来搭弓射箭太过麻烦,事先有所准备还好,如果换了自己,真正战场上遇到突袭,有那功夫,人家都已经足够刺自己两三刀了。”

“而枪支这种热武器就不同了,只需对着来人扣动班机就轰他娘的,尤其是打铁砂的土枪、喷子,威力比现代散弹枪也不差多少,一枪轰出去,什么武林高手还是军中猛将,嘿嘿,保管你一枪变成麻子脸!”

没看米国那些电影里警察行动之前,在面对火力凶猛的危险罪犯时,大多都会带上散弹枪,一者可以使目标快速失去行动力,不然一些猛人被小口径子弹击中非要害部位,拖着伤势再开枪杀人也是有的,二者散弹枪强大的冲击力,就算目标穿了防弹衣,也可以瞬间将其击退,给己方制造有利的进攻空间。

所以车晨已经在心底决定下次回现代,就去搞一些枪过来,男人嘛,哪个不爱枪呢?

反正自己也只是在异世界使用,不会被有关部门查水表。

三人加上两个土着重新回到山岗上,看着背包的大黄摇着尾巴迎上来,车晨之前燃起的篝火已经烧的只剩下余烬。

他往里面添了些细碎的枯枝杂草,挥手扇了扇,红色的余烬顿时燃起来火星,烟气冒起,篝火就被重新引燃了。

当然篝火烧水太慢,这回只是用来驱赶野兽蛇虫的,因为救人耽误了不少时间,车晨便拿过水桶,换了水,重新将锅架在野营炉上,点燃了液化气,淡蓝色的火苗在两个古代土着惊奇的眼神中烧了起来。

车晨烧起了水,就见对方的仆人主动在地上寻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先揪了几把茅草铺软,再把背后已经空了的包袱皮铺上,这才请主人坐下休息。

虽然很疲累,但是危险已过,在外人面前这个书生一直端着架子,在仆人的伺候下,书生这才大模大样的坐下。

书生一身白色长衫,年纪大概二十五六岁,行走坐卧自有一番姿态,与后世人的随性有很大区别,车晨看着有些不习惯。

只不过对方虽然端着读书人的架子,但此刻模样却比较狼狈,让人感觉有些想发笑。

也是,除了这种自命不凡的书生,谁会在这荒郊野外穿一身白呢?那不是自找罪受?

要是下雨的话就更惨了,绝对分分钟变成泥猴。

所以说评书小说里说的不可当真,你看里面那些风度翩翩的公子大侠一身白衣十分潇洒,那是你没让他在郊外走上一圈儿!

就算是骑马兜风,白衣服也能变个颜色。

那书生自来熟的靠过来,在仆人的帮助下把包袱皮挪到近前,好面朝篝火坐下问道:

“看几位恩公相貌口音似是来自燕地,又似新近续发还俗,莫非是从燕北逃回来的?也不知北地情形如何,突虏鞑子势大,我大明被夺去半壁江山,也不知何时能够收回故地……”

却是那书生见车晨等形貌不类凡人,又面皮白净,显然出身富贵,孤身几人出没于郊野荒山,还一身利落,哪像自己一身灰尘泥土,必然有着不一般的手段,于是出言询问。

闻此言,郑铭心中快速思索。

淮安,书生之前说自己是淮安人士,叫这个的地方现代那边华夏只有苏省的淮安,这个地方还是比较有名的,古时候运河的枢纽之一,漕运重镇,盐商的城市。

起码广大吃货们都应该知道,淮扬菜的发源地之一嘛!

就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也有现代那边处于江淮平原上的那个历史文化名城?

要知道那里可是自古以来就是中土经济发达的地区,因为大运河而繁华是漕运的枢纽。

车晨在一旁看似只在乎眼前锅灶,实际上也在关注对方的一举一动,听了这话心中猜测,鞑子一般都是北方游牧民族的称呼,华夏历史上曾经几次为游牧民族入侵,不过看这书生的装扮,应该不是魏晋唐朝时期,那么不是宋元便为明清。

在南北两宋,鞑子指的蒙古部落和金国女真人,至于辽国契丹人早就汉化,一般不以鞑子称呼。当然明朝之后,金国女真早已消失在历史中,除了蒙古之外,就只有自立为后金的建州女真,实际上是通古斯野人归化的部落,也就是后来的满清。

看那类似剃了头的金钱鼠尾发型,车晨就估计应该是后者,大概就是网络小说上最流行的穿越明末了。只不过总觉得有点不对。

“没想到我也穿回明末了,就是不知道是天启还是崇祯?”

“不过天启和崇祯年满清好像都没有打到江南吧?莫非崇祯皇帝已经死在煤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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