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兄弟,干了这碗青稞酒,愿神保佑你!”
精美的银碗中荡漾琥珀色的青稞酒,浓烈辛辣的酒浆划过喉咙,仿佛吞了一口烈火。
“咳咳,干了!”汪洋翻过来碗,示意自己已经喝光了酒。
巴特尔兴奋的鼓掌道:“好!我最喜欢爽快的朋友,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巴特尔最好的朋友了!”
三碗青稞酒下肚,汪洋的身影已经有些摇晃,蒙古包里坐满了客人,四个老婆坐在身边叽叽喳喳,场中三个蒙古妹子正在跳舞,舞姿奔放豪迈,大开大合,根本不懂欣赏的汪洋也开始大声叫好。
趁着自己还清醒,汪洋连忙挡住酒碗,说:“巴特尔老哥,酒等下再喝,我想求您点事儿。”
“哈哈,让我猜一猜,兄弟你一定是想把白线带走对吗?”
巴德尔豪迈的拍拍大肚子,同时一碗烈酒倒进嘴里。
汪洋连忙点头:“老哥才的不错,我确实有这个打算,希望老哥您能成全我。”
巴特尔摆摆手:“奔跑的马儿终归会找到自己的主人,宝马配英雄,兄弟你配得上白线,不用说别的,临走前你带他走好了,哥哥绝不阻拦。”
“不行!”
汪洋这边还没答复,巴特尔的老婆娜仁突然站出来反对。
巴特尔的脸一黑,呵斥道:“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滚出去!”
虽然现在总说男女平等,但是百分之八十的家庭还是保持着男主外女主内的习惯,尤其是在外人面前,男人必须保持自己在家庭中说一不二的高大形象,尤其是在蒙古这里,男人就是一家之主,甚至在古代,老婆是和女儿是可以交易的物品。
当然这只是在旧社会,女性地位低,哪里都一样。
“绝对不行,白线是汗血马,怎么可以随便送人!”
娜仁不顾巴特尔漆黑的脸色,再次出言反对,从巴特尔难看的脸色看,这两口子回头肯定要大吵一架。
汪洋可不想让人家家宅不宁,娜仁反对的原因无非就是两种,一种是真的不舍的白线,不过这个可能性不大,毕竟白线只是一匹不能骑不能拍照的废物马,而另一种就比较好猜了,肯定是不舍的白线这匹宝马被白送出去。
“巴特尔老哥,娜仁大嫂,你们消消气,白线和我很投缘,但是你们也养了很久,不能让你们白费功夫,我给钱,真的,别看我这样,我还是挺有钱的,你们开价吧。”
一听说汪洋要给钱,娜仁的脸色果然轻松了一些,而巴特尔的脸色却更加难看,他草原雄鹰巴特尔什么时候这么小气了!
巴特尔狠狠一拍桌子:“不行,白线你带走,我一分钱也不要,否则你就不再是我的朋友,而是我的敌人!”
娜仁脸色又难看起来,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巴特尔只知道挥霍,他怎么可能知道养一匹马要花多少钱,更何况白线还是一匹宝马,从吃到用,全部都是最好的,换算下来,比养个孩子花钱都多,如果真的白送,她们非赔死不可。
继续这样僵持也没什么意义,汪洋也感觉有些喝多了,灵机一动,突然指着巴特尔腰间的小刀说:“老哥,你这把刀能给我看看吗?”
“当然可以。”
巴特尔非常大方的将刀丢了过去。
这把蒙古小刀不过二十厘米,刀柄竟然是名贵的黄花梨,虽然只有两片,也是非常奢华,白银刀鞘,绘画精美的图案,镶嵌三颗宝石,分别为绿松,猫眼,以及一颗玛瑙,全都是寓意吉祥如意的宝石。
汪洋越看越爱不释手,最后当场将小刀收入怀中,对巴特尔说:“大哥,这把小刀我很喜欢,我买了,你开个价吧。”
巴特尔愣了一下,实在没想到汪洋突然会买他的刀,又摇头说:“你喜欢就拿去好了,反正不是什么很贵重的东西,几千块钱而已。”
一旁的娜仁暗暗着急,甚至绝望,这败家老公可咋办啊。
谁知就在这时,汪洋却摇头说:“那可不成,您已经送了白线,这把刀无论如何也不能再白送了,要不然你直接把这个牧场送我算了。”
巴特尔一琢磨似乎也是这个理,于是说:“你随便给点就行,我懒得算。”
汪洋沉吟片刻,伸出两根手指:“八十万如何?”
“噗!咳咳……”
巴特尔一口酒全喷出去了,辛辣的酒呛的他连连咳嗽,连一旁的娜仁也惊讶的看着汪洋。
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巴特尔目瞪口呆道:“兄弟,你是不是搞错了,这只是一把小刀,怎么可能值八十万?”
“当然值,这可是古董,大哥你不会不知道吧,这把刀绝对是古物,你看这几个图案的风格,再看这三颗宝石的位置,还有刀柄上这两片黄花梨,这绝对是一把唐朝时期的宝刀。”
巴特尔都被侃晕了,自己用了好多年的东西怎么成古董了?
“而且大哥你看,你这把刀刀鞘是银制的,刀柄又是名贵的海黄,刀身清亮,削铁如泥,这样名贵的宝刀在古时候只有大人物才能用,你们蒙古不是向来有金刀驸马吗,我怀疑这可能是某个大人物的佩刀,算了,八十万,大哥你同意不?”
巴特尔现在是真晕了,打死他也不敢想自己揣了好多年的刀会是什么古董,更何况这可是八十万啊,别看他也算小有家业,实际上全是不动产,像是牛羊马虽然估价不少,但是也不能当现金使啊,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八十万。
见巴特尔犹豫不决,汪洋连忙给娜仁使眼色。
此时娜仁也明白了汪洋的良苦用心,无非就是玩了个迂回战术,变着法把钱送上门,这把刀还是娜仁送给巴特尔的,她怎么可能不知道来历,就是在工艺品市场买的,当初才花三千块,怎么可能是什么古董。
汪洋如此千方百计的送钱,反倒是让娜仁对自己的小肚鸡肠非常羞愧,但是日子还是要过,她不能因为羞愧就不要钱了。
“呃,嗯,对,这把刀是我小时候一个老禅师送我的,我也不知道什么来历,不过应该很值钱的样子。”
娜仁说着羞愧的低下了头。
巴特尔可没有发现这一点,又端起碗敬酒道:“既然你喜欢那就拿走吧,不要钱。”
蒙古人豪爽,在以前,只要是客人来了,必然会宰羊拿出家里最好的东西招待客人,如果有一点私藏,绝对会被同族唾弃。
不过随着通商,豪爽的蒙古人们也学会了市侩,学会了做生意,慢慢与其他人无二。
不过真的遇到知心好友,还是会慷慨的招待对方,无论拿什么都会高兴,拿的越多越高兴。
汪洋摇头,将小刀放在桌上:“大哥,我是真的非常喜欢白线和这把刀,如果你不收这钱,我心里过不去。”
巴特尔也是爽快人,当场拍案答应,李小蝶带着娜仁去转账,而汪洋则和巴特尔继续喝酒,喝到最后,汪洋趴在桌子上睡觉,而巴特尔则拉着汪洋碎碎念叨,什么活佛,什么天马……
第二天,汪洋醒来,身边躺着四个老婆,蒙古包寒冷,但是他们盖着厚厚的皮裘,非但没感觉冷,倒是很热。
烈酒好喝,但是喝多了脑袋疼,被清冷的空气一刺激,汪洋顿时清醒过来,恰好看到远处撒欢的白线,学巴特尔用手指吹了个口哨。
白线明显也听到了,不过他没有立刻过来,而是犹豫了一会,才踏着小碎步跑过来。
“老大你叫我?”
“嗯,待会你跟我一起走吧,我放你自由,以你的实力,争个马王应该没问题。”
任何群居动物都有王,马群也不例外,外来马想进入马群很不容易,除非你能打败马王,成为新王,以白线的实力,争个马王轻而易举。
汪洋本以为白线会开心到打滚,没想到他竟然一脸委屈,差点哭出来。
“你又怎么了?”
白线打了个喷嚏,不高兴地说:“你又不要我了,我明明那么听话。”
“不是你自己想要自由吗,出去找个马群,成为马王,到时候小母马任你挑选,多好啊。”
白线歪歪嘴:“我不去,我就跟着你,当马王没意思。”
得,汪洋算是看出来了,这家伙赖上自己了。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白线虽然小时候生活在马群中,可是后来就被巴特尔的老爸捡走了,从小吃的好住得好,虽然每天嚷嚷要自由,实际上还不是老老实实吃巴特尔家的精料,你突然让他回归大自然,他才不愿意,况且汪洋拿出来的东西对他吸引力太大,打死他也不愿意走。
“我迟早要回去的,我那里也不能让你撒欢,你还是留在草原算了。”
在内蒙看到有人骑马不稀奇,可是在城市里连头毛驴都见不着,更别说骑马了,所以带着白线回城市实在不现实。
“那我不管,我就是要跟着你。”
白线说完竟然往地上一趟不走了,搞得汪洋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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