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
大雨停了,但地面的积水被蒸腾成了浓重的白雾。招待所后院的停车场里,能见度不足五米,路灯昏黄得像鬼火。
吉普车熄了火,隐蔽在灌木丛后的阴影里。
李向坐在驾驶位,手一直按在腰间的枪套上,手心里全是汗。
“林子,局长刚才那通电话可是下了死命令的。咱们要是没证据硬拦陈志超的车,万一……我是说万一箱子里没货,咱俩这身警服可就真穿到了头了。”
李向虽然是个硬汉,但面对这种涉及外商、又没有搜查令的行动,心里还是发虚。
林奇坐在副驾驶,手里拿着一块干布,正在轻轻擦拭手里那把“五四”式手枪的枪身。
“李队,陈志超这种人,极其自负。”
林奇盯着迷雾中模糊的后门,“他刚才在楼上赢了我一局,现在肯定觉得我已经夹着尾巴滚蛋了。他现在要走,不是逃跑,而是‘搬家’。”
“他赌我不敢拦他。”
林奇把枪插回枪套,“但他忘了,我是光脚的。”
就在这时,一阵轻微的引擎声打破了寂静。
两道刺眼的车灯光柱刺破了浓雾。
那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缓缓从车库里开了出来,停在了后门口。
司机老三腰间别着那个刚刚响过的摩托罗拉数字bp机,神色警惕地降下车窗,四处看了看。
紧接着,后门开了。
陈志超走了出来。他换了一身笔挺的西装,外面披着一件黑色风衣,戴着鸭舌帽,手里提着那个黑色的密码箱。
老三赶紧下车,殷勤地打开后座车门。
陈志超弯腰上了车,动作依然优雅,完全不像是个即将潜逃的嫌疑人。
“他要走了。”李向低吼。
“动。”
林奇只说了一个字。
“轰——!!!”
潜伏在暗处的吉普车突然发动,没有开大灯,像一块沉默的巨石,直接横插过去,死死堵住了桑塔纳的去路!
“吱——!”
桑塔纳司机老三吓了一跳,一脚刹车踩死。
“怎么回事?!”
后座的陈志超皱起眉头,身体前倾,眼中闪过一丝不悦,但并没有惊慌。
吉普车门推开。
林奇走了下来。他没有拔枪,甚至手里连警棍都没拿,就那么大摇大摆地走到了桑塔纳的车窗边。
他敲了敲后座的玻璃。
“笃、笃。”
车窗缓缓降下。
露出了陈志超那张阴沉的脸。
“又是你?”
陈志超看着林奇,眼神里充满了厌恶,“林警官,你是想让我现在的电话直接打到市里去吗?这是非法拘禁。”
“陈老板,这么晚了去哪啊?”
林奇双手撑在车窗上,笑得一脸痞气,“例行检查。刚才接到举报,说这辆车涉嫌走私。麻烦后备箱和这箱子,打开看看。”
“荒唐。”
陈志超冷笑一声,把手里的密码箱往怀里紧了紧,“这是我的商业机密。你有搜查令吗?”
“没有。”林奇回答得很干脆。
“没有就滚开。”
陈志超转过头,对前面的司机下令,“老三,开车。撞过去。”
他是真的狂。在他眼里,法律是他的护盾,规则是他的武器。他不信这个小警察敢当众开枪。
司机老三也是个横人,他在bp机上收到“999”代码时就知道今天要见血。闻言,他直接挂上档,轰了一脚油门,车头直逼林奇的大腿!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
然而,林奇没躲。
就在车子启动的一瞬间,林奇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了。
他猛地伸手,不是去抓人,而是直接伸进车窗,一把揪住了陈志超那昂贵的风衣领子!
“给脸不要脸是吧?!”
林奇一声暴喝,用尽全身力气,竟然硬生生把陈志超的半个身子从车窗里拽了出来!
“啊!!!”
陈志超被勒得喘不过气,眼镜都歪了,手里的密码箱“哐当”一声砸在车门框上。
这完全超出了陈志超的认知!这哪里是警察办案?这简直就是土匪劫道!
“老三!!”陈志超在窒息中嘶吼。
前排的司机老三见老板被袭,凶性大发。他从座位底下摸出一把锯短了的猎枪(那种90年代黑道常见的土喷子),推开车门就要下车。
变数就在这一刻发生。
老三刚探出头,还没来得及举枪。
“砰!”
一声枪响。
不是林奇开的。是早就埋伏在侧面的李向开的。
老刑警的经验在这一刻发挥了关键作用。李向看到对方亮出长枪管的一瞬间,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果断射击。
子弹打在桑塔纳的车门钢板上,溅起火星。巨大的震动让老三手里的猎枪“轰”的一声走了火!
“轰——!”
猎枪的散弹喷射而出,把吉普车的挡风玻璃轰了个粉碎!
“啊!!!”
陈志超被巨大的枪声震得耳朵嗡嗡作响。
直到这一刻,他才意识到,事情失控了。
这不是“例行检查”,也不是“官场博弈”。这是你死我活的火拼。
“疯子!都是疯子!”
陈志超在极度的惊恐中,求生本能战胜了理智。他趁着林奇被爆炸声干扰的一瞬间,拼命挣脱了领口,推开车门滚落在地。
他没有投降。
因为他的箱子里有枪,有那本要命的日志。一旦被抓,就是死刑。
此时此刻,他只能拼命。
他从怀里掏出那把仿六四手枪,对着迷雾中的人影就是两枪!
“砰!砰!”
子弹呼啸而过。
“林奇!趴下!”李向大吼。
林奇一个翻滚躲到吉普车后轮处。
陈志超趁机提着箱子,踉踉跄跄地冲向垃圾站的围墙。只要翻过去,就是复杂的居民区胡同,借着大雾,他就能跑掉。
“不能让他跑了!!”
林奇从地上弹起来,顾不上脸颊被玻璃渣划破的血痕,像头猎豹一样冲进了浓雾里。
陈志超跑得很快,但他毕竟养尊处优,再加上提着死沉的箱子。
就在他把箱子扔上墙头,双手攀住墙沿准备往上爬的时候。
一只手死死抓住了他的脚踝。
“给我下来!”
林奇一声怒吼,用力一拽。
“嘭!”
陈志超重重地摔在满是污水的泥地里,那一身昂贵的西装瞬间变成了抹布。
但他还没有输。
他在落地的瞬间,展现出了极强的反击能力。他借着翻滚的力道,手中的枪顺势向后一指——
这完全是下意识的肌肉记忆。林奇前世就知道,这家伙练过射击,而且水平不低。
在枪口抬起的一刹那,林奇没有退,而是做了一个极度凶险的动作。
他不退反进,一脚狠狠地踢在了陈志超持枪的手腕上!
“咔嚓!”
这一脚踢得结结实实。
“啊——!!”
陈志超惨叫一声,手里的枪飞了出去,掉进了旁边的下水道井盖缝隙里。
失去了武器的陈志超,就像是被拔了牙的老虎。
还没等他爬起来,林奇已经骑在了他的身上,双膝死死顶住他的胸口,那把冰冷的五四手枪直接塞进了他的嘴里!
“唔!!”
陈志超瞪大了眼睛,看着上方那个满脸是血、眼神如狼一般的年轻警察。
在那一瞬间,他看到了真正的杀意。
只要他再敢动一下,这个警察真的会崩了他。
“动啊。”
林奇喘着粗气,声音沙哑,带着一丝血腥味,“你不是有钱吗?你不是认识县长吗?动一下试试?”
陈志超全身僵硬,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那是极度恐惧下的生理反应。
他输了。
不是输给了证据,也不是输给了法律。
是输给了这个比他更狠、更不要命、完全不按常理出牌的“疯狗”。
此时,不远处的墙头上。
那个黑色的密码箱因为刚才的撞击,锁扣崩开了。
“哗啦——”
一叠叠钞票散落下来,飘得满地都是。
而在那堆钞票中间,一本暗红色的笔记本掉了出来,正正好落在林奇的手边。
林奇瞥了一眼那个本子。
即使在迷雾中,他也认得那个封面。
前世,为了找这个本子,他跑遍了大半个中国。
如今,它就在手边。
林奇慢慢从陈志超嘴里抽出枪管,一只手依然死死卡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捡起了那个笔记本。
翻开。
借着远处车灯的余光。
这是一本彻头彻尾的杀人手记。
【1993年3月8日……那个拉琴的女孩真美。我想把她永远留住……但我讨厌她的鞋子,那双鞋不干净……所以我帮她换了。十三圈胶带,很完美。】
每一行字,都是陈志超变态心理的自白。
铁证如山。
“李队!”
林奇高高举起手里的本子,声音在雾气中回荡:
“通知局长。”
“不用脱警服了。”
“这上面……全是血。”
身后,李向一脚踹晕了那个还在试图反抗的司机老三,看着林奇高举的手臂,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
那个笼罩在红衣案上的阴霾,终于被这个年轻人,用最粗暴、最直接的方式,硬生生地撕开了一道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