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春的夜,静悄悄的。
袁术的帅帐里,灯火通明。
贾诩坐在案前,面前铺着一张上好的蔡侯纸。
他手执狼毫,悬腕沉思,迟迟没有落笔。
袁术和庞统坐在一旁,也不催促,只是安静地喝着茶。
他们知道,贾诩正在构思一篇足以撼动人心的文章。
这封信,是写给天下所有怀才不遇者的。
过了许久,贾诩终于动了。
笔尖落下,墨迹在纸上晕开。他写得很慢,每一个字都仿佛用尽了心力。
袁术凑过去看,只见开头写的并非什么劝降之语,而是一个问题:
“法,为王者之器,亦或天下之公器?”
仅仅一句话,就让袁术感到了一股直击灵魂的力量。
贾诩没有停笔,继续写了下去。
他没有提半个字袁术的好,也没有说一句曹操的坏。
通篇,他都在讨论一个核心问题——法的本质。
他从商鞅变法讲到秦朝覆灭,从汉初的黄老之治,讲到汉武帝的独尊儒术。
他剖析了历代律法的得失,指出了所有律法的一个共同弊病:它们都是统治者用来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可以随时因人、因事、因时而更改。
“……故法之不行,非因法之不善,乃因行法者有私。君王有私,则法为虚设;臣子有私,则法为酷刑。众见尽人间不平事,心中岂无惑乎?”
(所以法令无法推行,不是因为法令不好,而是因为执行法令的人有私心。君王有私心,法令就形同虚设;臣子有私心,法令就成了残酷的刑罚。大家看尽了人间的不平事,难道心里就没有困惑吗?)
信的最后,贾诩才第一次提到了寿春。
“吾主袁公路,出身草莽,不通经义,然有自知之明。知一人之智,难敌万人之慧。故立仲氏大学,设政学院,欲集天下法学之士,穷尽毕生之力,编撰一部‘垂之万世而为公’之法典。此法典,非为袁氏一家一姓,乃为天下万民而立。法典若成,将以活字铜版刊印百万,布于天下,使妇孺皆知。自此,民知法而守法,官知法而畏法,君王亦在法度之内。此等功业,千古未有。诩不才,忝为校事府祭酒,诚邀众才屈驾东来,共襄盛举。”
落款,只有一个字:诩。
一封信写完,贾诩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将信纸吹干,小心翼翼地折好,递给袁术。
袁术看完,半天说不出话来。
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老狐狸,太毒了!
这封信,简直就是阳谋。
它不威逼,不利诱,它直接攻击一个理想主义者内心最柔软、最执着的地方。
“文和先生,真乃神人也。”袁术由衷地赞叹道。
庞统接过信,也是一脸的凝重。
他自问智谋不输于人,但这种洞察人心,直击弱点的毒辣手段,他确实不如贾诩。
“主公,此信一出,众才皆来。”庞统说道。
“好,就这么办。”
袁术将信交给一旁的亲卫,“立刻派人,按照文和先生的吩咐,派人大肆传播。”
亲卫领命而去。
帐内的气氛轻松了下来。
袁术心情大好,又想起了另一件事:“士元,大学的开销还是太大了。光是那些纸张笔墨,还有扁鹊先生要的药材,每日的开销都像流水一样。我们从荆州缴获的物资,看着多,也经不起这么折腾啊。”
他虽然支持办大学,但一看到账本上的赤字,还是忍不住肉痛。
庞统微微一笑,似乎早有准备:“主公莫急。学生们的学费,只是杯水车薪。医学院,才是我们真正的金矿。”
“医学院?”袁术和贾诩都看向他。
“扁鹊先生的‘刮骨疗毒’,如今已传遍军中,士兵们视其为神明。我们何不就此推出几样东西?”庞统伸出三根手指。
“‘金疮药’。以扁鹊先生的药方为基础,批量生产,专门用于止血、消炎。不仅我们自己的军队要用,还可以高价卖给别人。比如曹操,比如刘备,甚至是草原上的胡人。战场上,谁不想要一瓶能救命的神药?”
袁术眼睛一亮。对啊!卖军火,不,卖军药!这可是垄断生意!
想到这,袁术开始主动开口了,“我们还可以做‘军医包’,内含金疮药、烈酒、干净的麻布、缝合用的针线。专门配发给军中的伍长、什长。并且在军事学院开设急救课程,教他们如何包扎止血。这样一来,伤兵的存活率将大大提高。这东西,我们自己用,也能拿出去卖钱。”
刘晔在旁补充道:“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由扁鹊先生和医学院制定主公说的什么‘卫生条例’,从军营的选址、厕所的修建、水源的净化,到士兵个人卫生,全部做出明确规定。违反者,军法处置。如此一来,军中瘟疫的发生率将大大降低。一支健康的军队,战斗力远胜于病恹恹的军队。这一点,是花多少钱都买不来的优势。”
刘晔说完,整个大帐都安静了。
袁术愣住了。
他想过大学能赚钱,但没想到能这么赚钱,这已经不是在办学了,他这是在打造一个集研发、生产、销售、培训于一体的超级医疗集团啊!
“好!太好了!”袁术激动地站了起来,“士元,这件事就交给你和扁鹊先生全权负责!需要什么,直接跟我说!”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无数的金钱,正源源不断地流进自己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