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家把共同战令带回去以后,几家出资商号很快发现,真正先不够用的不是旗。
是泊位。
原来那处共同后方能让三家轮流修船时还勉强够。
多了第四家以后就开始挤。
一条大船进内泊换舷板,外面就得多等两条。
伤员小院也满过一次。
公共货棚里的水和帆索还能加,港里的船匠和泊位却不是说多就多。
第一次真正堵住,是四家一批船同时回来。
第一家有一条船前索断了。
第二家一条快艇撞坏船首。
第四家则有一条大船炮架底木裂开。
三家都说自己急。
泊口主人只回一句:
“只有两个位。”
过去这种时候,谁先付钱谁先修。
现在问题更麻烦。
共同战令让四家能一起出去,却没有规定四家回来以后谁先占港。
账房按“不能出航者优先”排了一次。
第四家的大船先修。
第一家排第二。
第二家的快艇只能在外面临时补木。
这一次还撑过去了。
可等下一批船准备出海,几家商号已经不肯再赌。
“这里不够。”
没人反对。
真正争的是第二处放在哪。
有人提原来那座对大明军船实行武装船限泊的商港。
有人反对。
那里的规矩清楚,却没有理由专门替四家留更多位置。
第一家又提一处更西的小湾。
水够。
但修船的人太少。
第四家带来一个新地方。
阿拉伯岸另一座商港。
港不大。
却有三处能让中型武装船靠进去的泊位,外侧还能停大船。
更重要的是,那里的木匠和帆匠常年给远航商船做活。
四家派人去谈。
港里一开始根本不问他们共同战令。
只问:
“要几天?”
“几条船?”
“做什么?”
第四家的商号先开价。
未来十五日,每隔三日,预留一处内泊半日。
另买两个外泊补水时段。
若不用,钱不退。
第一家马上嫌少。
“半日修什么?”
第四家回他:
“买的是能随时靠,不是替你换半条船。”
这句话说中了问题。
他们要的不是第二个大修船厂。
是一个能让船不必全挤回原后方的分流点。
轻修。
补水。
换帆。
换索。
伤得重的还是回原来的共同后方。
港里的人听明白以后,价也变了。
固定时辰可以卖。
但必须先付。
而且不能因为四家是一起的,就把十五日里的好时辰全包。
第一家不理解。
“我们出钱。”
港里负责泊位的人说:
“别人也出。”
“谁?”
“商船。”
这一句把四家都堵住了。
这里本来就是商港。
一条运铜的船提前半月订泊位,和四家提前订修船时辰,没有本质区别。
四家能花钱买。
别人也能。
真正谈不拢的是数量。
四家想要三处内泊里固定拿下一处。
外泊再锁两个时辰。
港里只肯卖一部分。
理由很简单。
今天四家买一处。
下个月如果买两处。
再往后把所有修帆时段都订满,普通商船来了就只能等。
港里靠的不是四家这十几条武装船。
是全年不停的普通货船。
这一层不用大明来提醒。
当地商人自己算得最清。
谈了两日,最后定成一个很窄的办法。
十五日内,四家可以提前买六个内泊半日时段。
每次最多占一处内泊。
不能连续把同一处泊位锁上整日。
外泊补水可以买八个时段。
每次使用以后,当场记实际用水。
超过预订量另付。
轻修只做帆索、普通木件、船体补板。
炮、火门、军用专件不在固定服务里。
不是不能谈。
是另算。
而且港里保留拒绝的权利。
第四家最先同意。
第一家还是不满。
“钱都先给了,为什么修什么还得问?”
港里的人反问:
“你买的是时辰。”
“不是买我的人。”
这句话后来被商人传出去,几家出资者反而觉得还能接受。
因为只要时辰真的留着,船到了不用再从头排队,已经值钱。
第一次试用是在第六日。
第二家一条快艇从外海回来,右侧帆索磨坏。
若回原共同后方,要多走近一日。
这次直接转进新港。
时辰正好是预先买下的。
船一到,泊位空着。
帆匠也已经知道有船要来。
两三个时辰后换完。
补水。
重新出港。
第二日便追上了共同船队。
这一下所有人都看见了固定时辰的价值。
真正把“固定时辰”这四个字写死的,是第九日的一次空等。
第一家原本有一条船该在午后进港换帆,途中却遇逆风,迟了近两个时辰。港里的人照约把泊位空到时辰结束,随后立刻让一条排队的普通商船进去。
第一家的人赶到以后发火。
“钱已经付了。”
经手人把账页推过去。
“你买的是这半日。”
“不是今天整天。”
“那我们的钱呢?”
“不退。”
第一家想让后面的商船挪出去。
港里没答应。
最后那条武装船只能去外泊补水,等下一个能买到的时段。
这一下四家都明白,预购不是拿钱圈一块永远等自己的地方。
时辰到了,用就用。
错过就算。
而港里之所以愿意长期卖这种时辰,也正因为规则同时保护了后面排队的普通商船。
第四家的账房回去以后,反而把这一条抄进共同账旁边:
“预购只保时,不保逾时。”
以后谁的船迟到,公共账不替它再买第二次。
不是更便宜。
甚至比临时排队更贵。
可它买的是“到的时候真有人等”。
公共账很快想把这类费用列进共同支出。
第四家同意。
第二家也同意。
第一家却提出:
“谁用谁多出。”
账房没否定。
最后仍按旧办法拆。
固定时辰本身,因为四家一起行动都可能用,算公共。
真正进泊以后多用了多少木、多少布、多少工时,归实际那条船自己出。
若一家连续用了三个公共时段,下一轮底钱按实际使用增加。
不是罚。
只是不能让一家的高频使用长期让另外三家买单。
这套账第一次把“港口能力”也变成能提前购买、按批次结算的公共东西。
但四家马上又试着往前多走一步。
既然固定时辰能买。
能不能把未来一个月某几个最好的时段全买下来?
港里拒绝了。
不是因为不想挣钱。
是普通商号先反对。
一家做香料的商号直接拿着旧约来问:
“若你们把早潮前后的内泊全卖了,我们的船什么时候卸?”
另一家做粮的更直接。
“武装船来修两次,就能把这里变成他们自己的港?”
港里负责经手的人很快改了一条。
任何一家或共同出资者,最多只能提前占用一部分可售时段。
剩余必须留给普通商船临时使用。
这条不是只卡四家。
所有大商号都一样。
提前买时辰可以。
买光不行。
四家没办法,只能认。
因为他们现在需要的是第二个能稳定用的点。
不是为了争一口气把当地商人全逼走。
第一家一度提议:
“那就在岸上长期包一间大货棚。”
港里同意。
但只租货棚。
不附带泊位。
也不附带优先修船。
四家可以存少量水桶、帆布、普通修料。
要存甲乙号弹,港里不肯。
理由不是怕大明。
而是当地商号不愿意让装着大量火器弹药的货棚靠着自己的仓。
最后只留了普通修料和空水桶。
公共弹药仍放原共同后方。
这一下,第二个点和第一个点的区别也清楚了。
原来的共同后方能放共同弹药,能接伤员,能做更完整的整补。
新港只负责:
补水。
轻修。
短停。
让船不用每次都回老地方。
它不是替代。
是分流。
马和拿到几份商人口述和付费抄页以后,没有写“第二军港”。
只记:
“四家出资者已在另一商港预购固定补水、轻修与部分泊位时段。”
下面另写:
“无驻军。”
“无税权。”
“无港口控制权。”
“普通商船仍正常使用。”
“预购不得占满全部可用时段。”
陈瑄看完,又问了一句:
“若大明商船也去呢?”
“照常可以买。”
“军船呢?”
“按当地规则另谈。”
这就说明港没有归谁。
但同样不能低估这一步。
过去四家要打完以后先想去哪里修。
现在至少有两处地方能接住它们。
一个负责完整整补。
一个负责补水轻修。
船坏一点,不必全退回同一处。
水少一点,也不用等原后方空泊位。
他们的海上空档因此又缩了一点。
真正让大明开始警觉的,是几日后出现的另一笔预订。
不是四家自己的船要修。
是他们背后的商号,开始提前买附近另一处港的补水时段。
马和看着那张抄页,问:
“他们有船在那里?”
“现在没有。”
“那买什么?”
没人回答。
答案其实已经很明显。
他们开始发现,只要先把最方便的时辰买下来,哪怕自己暂时不用,别人到的时候也得等。
而这一回,四家的钱第一次准备拿来挤的,不只是自己船的位置。
是大明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