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三日,四路核验先后出了城。
宗人府查旧主与经手人,户部查现税,应天府查现户,大理寺只盯一件事——如今是谁在收租。
朱标没有让人把七张旧契一直铺在武英殿。
纸上的名字已经旧了,田却还在地里。若只对着旧印争归属,最后查出来的只会是当年该怎么处置,而不是今日钱粮究竟进了谁的手。
第一日送回的是五张盖有“官收”旧印的副契。
五处田庄早已并入官田册,其中三处拨给附近卫所作屯田,两处交由县仓收租。近三年的税粮、佃户名册和仓中收讫数都能对上,没有一石粮进入李祺私账,也没有李家旧仆代收。
户部官员将副契推回第一层纸封。
“已归国,不得重复追缴,也不得再算一次李家赃产。”
朱元璋听到“不再追缴”,抬了抬眼。
朱标道:“田已经是朝廷的。若再拿旧副契去罚一遍,地方最先找的不是李祺,是地里的佃户。”
朱元璋点了点案面。
“写清楚。谁敢借旧案再向五处佃户加粮,先治他的罪。”
五张副契只留作旧案归国凭证,不再生出新的罚没。
第二日核回的是三张写着“退还”的契纸。
其中一张属于李祺母亲当年的陪嫁田。退还簿、女眷妆奁册和后来纳税记录三处相合。李祺母亲去世后,这处田分给两个女儿,并不在李祺手中。
另一张是李家旁支寡妇的养老田。她至今住在田边,三年来自己纳税,李祺只在她病重时送过两次药钱。
第三张是一处城外桑园。
退还栏有官府小印,却没有受领人签押;近三年的税,却一直由临安公主府外院代缴。
都察院御史皱眉:“既从公主府过手,便要查是否进过临安嫁资。”
“先看谁收桑钱。”朱标道。
应天府带回四名桑户。四人分开问,回答却差不多。
桑园每年只交定额桑叶,不交现钱。收货的是李祺母亲生前留下的一名女管事。老妇去世后,桑叶一直送往城南善堂,换给寡妇和弃婴做冬衣。
公主府外院代缴税,是因为女管事不识官文,三年前求到府门。税钱来自桑园自身折卖的一小部分桑叶,没有动临安嫁资。
女管事又带来三年的善堂收讫簿。
她把册子放下时,手还在发抖。
“公主府只替我看过一回税帖,没拿过一束桑叶。李驸马也没叫我把园子写到谁名下。”
簿上没有李祺的名字。
只有第一年一张批条,是李祺的字:
“旧例若真,照旧;不得转入公主府。”
这一句证明他知道桑园存在,也证明他没有把桑园并入公主府。
可受领人究竟是谁,李祺母亲是否留下正式周济遗命,仍未查清。
朱标没有替这处桑园直接改主。
“原用途先不动。”
“女管事继续看守,应天府登记现税,善堂另记桑叶收讫。公主府从今日起不再代缴。等受领人和遗命查清,再定最终归属。”
临安嫁资没有被碰,桑园产权也没有被一句“周济旧例”提前写死。
真正拖到第三日上午的,是残二箱里的旧仆账。
五名实际领过米药的人被分开带进宗人府。
最老的是个失了右眼的车夫。他跪得不稳,先把一只布包放到地上。
里面是三张领粮手印。
“每年只给两石米,没让我去府里,也没让我传话。”
“为何肯领李家的米?”
老车夫摸了摸空下去的眼窝。
“当年给李宅赶车,马惊翻沟,这只眼没了。账上记着欠我二十贯工伤钱。旧案一发,后头就没人再给。”
另外四人也各有旧账。
一个欠半年工食;一个是寡妇,丈夫死在李宅水井里;另两个只在病重时领过药钱;最后一人拿的是父亲丧葬钱。
鲁安送东西时,只让他们按手印写明收了多少。不会写字的,由里正作证。
大理寺把残二箱旧账、手印和里正证明逐一对过。
已给出去的米药没有超过旧欠,还有三户尚未补足。
都察院御史问:“若长期给粮,难道不算收拢旧人?”
朱标把五份独立陈述并排放下。
“若超过旧欠,若要他们传书、收租、听令,再查收拢。”
“李家获罪,不等于欠给下人的工食、工伤和丧葬钱一并消失。”
朱元璋看向失眼车夫。
“还差多少?”
“十二贯。”
朱元璋又问:“李祺可曾让你替他办过事?”
老车夫摇头。
“鲁安送米都挑天黑前来,放下便走。小人有时想磕个头,他也不让,说欠债还钱,不是施恩。”
“从哪儿补?”朱元璋又问。
“先从依法退还、由李祺承受的李氏合法遗产中清偿。”朱标道,“若仍不足,李祺愿以个人财产补足,必须另立自愿承担文书。不能把父辈旧债无边无沿地压到他婚后俸赐上。”
李祺随后在西院另签了一页:
合法遗产不足之数,由本人自愿补足,不动临安嫁资与孩子财产。
五名旧仆已领部分不追回,未足部分进入债权册。
其余七人也分别核过:三名已亡者,经户籍查明无可承受债权的家属;两名迁出者在旧账中没有未结数;另两人的工食早在旧案前结清。
十二个人第一次从“李家旧属”四个字里拆开。
有人只是债权人。
有人早已死亡。
有人早已离开。
没有一个人因为名字写在旧册上,就自动成了李祺的党羽。
第三日下午,最后一层灰纸封才被抬上案。
两张只有经手人押记的契纸,一张对应城西三十亩薄田,一张对应江宁县一处小磨坊。
城西薄田如今由当年经手人的儿子耕种。他拿得出连续三年税票,却拿不出正式退还文书。
朱标没有让人赶他下地。
现耕继续,税粮照缴,三十日内补查当年移交记录。若属合法退还,补正文书;若属遗漏官收,再依法处理。
江宁小磨坊则更怪。
税由磨坊主自己交,租却每年分出三成,送到一个没有姓名的“旧宅账下”。
应天府顺着送租人问下去,最后找到鲁安。
鲁安承认收过三次磨租。
“钱去了哪里?”
“修旧宅墙、换锁、补小库屋瓦。”
旧宅并未退还李祺,只是继续封存,由鲁安依宗人府旧令看守。漏雨、倒墙可以先报急修,却没有人准他长期靠产权不明的磨坊租养宅。
鲁安从门房夹柜里交出一本小账。
三年磨租共四十二贯,账面记修墙、换锁、补瓦、守夜工食三十九贯六百文,余二贯四百文仍在夹柜。
现有账面没有发现磨坊租进入李祺私账。
但这还不等于三十九贯六百文已经花得真实、花得合理。
朱标让人封住小账。
“余款当场入封。其余暂列待核修缮支出,去查工匠、瓦料、锁匠和守夜人,不先写侵吞,也不直接核销。”
磨坊即日起停止向“旧宅账下”分租。产权则交应天府限期查明,当年究竟是退还、转卖,还是遗漏官收。
最后两张没有官收印、也没有退还字样的旧契,一张对应六亩菜地,一张对应十六亩水田。
六亩菜地早在旧案次年被洪水冲毁,如今已并入河滩,无现实田租。
十六亩水田却仍在缴税。
现耕人姓赵。
他自称旧案后买下此田,拿出三年税票和一张发黄的买契。
卖方正是李祺老仆。
价钱只有当年同等水田市价的一半。
赵户捧着买契,指缝里还嵌着田泥。他只反复说,自己买田以后年年纳税,从没人来认过地。
赵户是否明知卖方无权,不能只凭价低下结论。买契原件先封,赵户继续耕种纳税;老仆则单独控制,不得再与李祺、鲁安接触。
同一日,公主府旧库的工料簿也送了进来。
残三入库那日,簿上记过一次加梁,还记着两名外来脚夫。
一名当年做工的木匠在不知道老仆姓名的情况下,独立辨认出抬箱入府的人很像李祺老仆;另一名脚夫尚未找到。
这足以把老仆列为残三搬运的重点嫌疑人,却还不足以写成已经坐实。
朱元璋盯着低价买契和工料簿。
“一个人既卖田,又移箱。”
朱标将两页证据分开放下。
“先各问各的。”
“卖田款去了哪里,残三为何进公主府,李祺是否知道,不能因为都指向一个人便提前并成一桩罪。”
李祺在西院收到的通知仍只有事实:
旧仆债权已经分离;官田、退还财产与争议契纸已定处理原则;其老仆涉及低价卖田,并被列为残三搬运重点嫌疑人,另案隔离查问。
他看完,手停在“老仆”二字上。
这一次,他没有问那个人会说什么。
因为接下来要写进判词的,不再是一张笼统的李家旧属名单。
是十二个人,各自做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