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报亭前的队伍蜿蜒至街角,晚来者踮脚眺望,急声询问前排“报纸上还写了啥”,买到的人则三五成群围聚在墙根下、茶馆外,有人大声诵读,有人逐字揣摩,纸页在传阅中被揉得发皱,却丝毫不减众人的热忱。
报童背着沉甸甸的帆布包,穿梭在人群里,清脆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中华日报》新鲜出炉!最高法院首案宣判,礼部侍郎之子获刑十五年!十文钱一份,快来看呐!”
“非经律法许可,虽天子不得擅入……”老秀才王启年捧着报纸,指尖抚过那行加粗字体,嘴唇哆嗦着反复念叨,眼中满是难以置信。
身旁几位同窗亦是面面相觑,素来沉稳的李秀才喃喃道。
“自古以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子要入谁家宅第,哪需什么律法许可?
这《中华日报》竟敢说这话,简直是颠覆千年纲常!”
话音刚落,旁边的贩夫忍不住插话。
“纲常不纲常的咱不懂,可咱知道,往后家里的门,不是谁想闯就能闯了!
赵侍郎的儿子都能被判十五年,还有啥权贵敢随便欺压咱老百姓?”
这话引来一片附和,卖菜的张婶攥着报纸,想起前几年被恶霸强占菜地却哭诉无门的遭遇,眼圈泛红。
“要是早有这律法,咱也不会受那窝囊气!”
街头巷尾的议论声此起彼伏,有人振奋,有人疑虑,更有守旧的士绅私下斥责“此举有损君权”,却不敢公然非议。
毕竟赵承煜的下场就在眼前,礼部侍郎尚且引咎辞职,谁也不愿触这法治的锋芒。
茶楼里,几位长袍马褂的乡绅正低声争执,一人拍着桌子怒道。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这‘天子不得擅入’简直是无君无父!
照此下去,岂不是要乱了套?”
另一人却摇头反驳:“你没见报纸上写的?最高法院是皇上亲自主持揭幕的,这话本自然是皇上默许的!
如今新政推行十年,减赋税、兴学堂、平叛乱,哪一样不是利国利民?依我看,这法治,正是皇上要给咱百姓的定心丸!”
这场围绕报纸的热潮,也引起了欧罗巴学者们的密切关注。
在此之前,伏尔泰、孟德斯鸠等人对清国法治的认知,还停留在“行政官员兼任司法审判”的传统印象中,毕竟此前清国地方司法多由知府、知县兼理,行政权与司法权混为一谈,与欧罗巴部分国家“高级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截然不同。
可当译员送来《中华日报》译本,通读完整篇报道后,他们从“虽天子不得擅入”的核心宣言与庭审实践中,读出了超越文字的法治内核,固有认知被彻底颠覆。
伏尔泰捧着报纸,指着“虽天子不得擅入”的加粗条文,激动说道。
“这是清国法治的一次巨大进步!‘私宅神圣不可侵犯’,本质便是司法权对至高权力的规范,即便天子也需遵法,这与欧罗巴追求的‘权力受律法约束’一脉相承,比许多仍受君权随意干预司法的欧罗巴国家走得更远!”
孟德斯鸠眼中满是惊叹。
“公开审理、百姓旁听、以铁证为凭裁决,未因被告的权贵身份有半分网开一面!
这与我所倡导的三权分立中‘司法独立’的核心要义不谋而合!
虽非真正的三权分立,但已然让人看到了文明进阶的希望,这种跨越地域与文明的法治共鸣,实在令人震撼!”
卢梭也感慨道:“我曾以为东方专制之下,法治不过是君主的工具,可清国用‘虽天子不得擅入’宣告了个体权利的神圣,用权贵获刑的判例证明了律法的普适性。
当百姓相信律法能保护自己的家园与尊严,这样的法治便有了民心根基,这或许是‘社会契约’的完美体现!”
……
4443年(1745年)九月中旬,紫禁城养心殿,弘历阅览着各地奏报,指尖轻轻敲击御案。
刘统勋躬身立在阶下,气息沉稳,轻声禀报。
“皇上,《中华日报》加印三次仍供不应求,直隶、江南等地纷纷递来文书请求增刊。
民间对赵承煜获刑的裁决拍手称快,赞皇上开创千古未有之法治。
但也有少量守旧之士私下串联,称此举‘乱纲常’,甚至有地方宗族联名上书,请皇上‘收回成命’。”
弘历抬眸,缓缓开口。
“民心所向,当予回应。这既是满足百姓知情权,亦是推行司法教化的重要契机。传令各地中华社,务必加印增刊,确保法治理念家喻户晓。
新政推行十年,轻徭薄赋以养民生,开疆拓土以固邦本,兴办学堂以启民智,唯有法治是能让这些成果固若磐石的根本。
朕将刑部从六部剥离,正是为了打破‘行政兼理司法’的千年积弊,此前下令构建省、府、县三级法院体系,就是要让法官只对律法负责,而非对权贵低头,如此方能杜绝冤狱、平息民怨,让万民信服。”
“皇上圣明!”刘统勋躬身应道。
“三级法院体系如今已在全国逐步推行,县法院审初审,府法院’接上诉,省法院做终裁,最高法院统管终审与法律解释,层级分明、权责清晰。
自体系推行以来,民间诉讼量较往年激增三成以上,百姓皆愿循律法途径主张权益,足见新政法治已得民心。”
弘历指尖划过一份奏报,语气中带着一丝审慎。
“内阁作为行政中枢,日常议事常涉及律法适用、案件复核、政务与律法的衔接,当前仍由你们最高法院官员参与其中,为内阁提供律法咨询。
可如此一来,司法便难免与行政产生交集,甚至可能被行政裹挟,这与朕此前将司法从六部剥离、追求司法独立的初衷,终究有所违背。”
刘统勋心中一动,瞬间揣测到皇上的深层考量,既要司法独立于行政,又要避免司法与行政完全割裂。
刘统勋上前一步,躬身道。
“皇上圣明,思虑深远。司法独立的核心,是审判权不受干预,而非与朝堂隔绝。
内阁作为行政中枢,处理政务难免触及律法边界,确需专业司法人员协同,以确保政务符合律法精神。
若最高法院长期深度参与内阁事务、恐陷入行政漩涡,失却中立立场,违背司法独立的本质。”
刘统勋稍作停顿,理清思路,继续说道。
“臣以为,最高法院专司最终审判裁决、法律适用解释及三级法院审判监督,凡省法院审结的重大案件、上诉案件,皆由最高法院终审,律法条文的具体适用由最高法院统一解释,同时监督各级法院依法审判,纠正司法偏差。
至于行政体系内的司法协同、律法执行统筹、律法普及,以及三级法院司法人员的提名,则可另设机构承接,既配合最高法院履职,又不干涉审判核心。”
弘历眼中闪过赞许之色,颔首道。
“爱卿所言深得朕意。法院的核心是‘判’,司法的核心是‘行’,二者各司其职,方能相得益彰。
最高法院握有终审权、解释权与监督权,为天下司法之标杆,守住‘公正’的底线,三级法院作为基层司法力量,承接日常诉讼,让百姓‘有冤可诉、有法可依’。
至于执行者,便是内阁。内阁需设专门机构,统管司法执行、律法宣传、司法人员提名,既确保最高法院的裁决能有效落地,三级法院的运转能规范有序,又能让行政事务符合律法规范。
就依你所言,在内阁之下设立司法部,专司行政体系内的司法相关事务,与最高法院各司其职、互为制衡,形成‘三级审理、终审把关、判行分离、协同共治’的格局。”
刘统勋躬身叩谢。
“皇上高瞻远瞩!司法部作为行政与司法的衔接枢纽,既能为内阁提供律法咨询,又能监督行政部门依法履职,避免行政干预司法,如此一来,司法独立有保障,政务推进有规范,实为两全之策。”
弘历抬手示意他起身,目光望向殿外湛蓝的天空,语气坚定。
“传旨,内阁即刻牵头组建司法部,由你与张廷玉共同拟定章程,务必明确司法部与法院体系的权责边界,不得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