裤衩子只是一个调节气氛的小插曲,也让朱国庆再一次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徐彦辉式的灰色幽默···
“老弟,实不相瞒,今天来找你,就是为了十天之后的北京之行。”
既然已经相信徐彦辉不会拿叶静当外人了,那朱国庆也就完全没有了任何的顾忌,直接就开门见山。
徐彦辉和叶静相视一笑,果然没有超出他们俩的预料。
“我听老井说过,他和你在白手起家的阶段都是得益于老朱当时的职务之便。既然这样,你的亲侄女出嫁,你还有什么值得纠结的?”
朱国庆苦笑着摇了摇头,一脸的萧瑟和落寞。
“我要是说他根本就不会待见我去,你信不信?”
徐彦辉微微一愣,不禁皱了皱眉头。
即便朱国华和朱国庆没有血缘关系,但也都在一个家庭里长大,在道义上,这就是亲兄弟。
“老朱,我觉得你可能格局没有打开···”
朱国庆却摇了摇头,挥手打断了他的话。
“有些事情你只知道其一,不知道其二。我和朱国华之间从来都不是单纯的个人恩怨,这里面涉及到整个朱家两代人的秘密。”
“···”
徐彦辉感觉自己已经很久都没有听过太能让他三观炸裂的事情了。
很显然,今天他刚刚平复下来的三观很有可能会被炸的四分五裂···
就在这时,叶静的手机响了。
掏出来看了一眼,她就跟两个男人打了个招呼,说是工地上有点事情需要她去处理。
徐彦辉知道,聪明的叶静这是要给两个人腾出绝对私密的空间来。
因为叶静刚刚还说过,工地上收到通知,因为特殊原因,仲宫地区限电限水三天,工地这三天必须停摆···
叶静很聪明,知道接下来的话题,朱国庆应该不希望还有第三个人在场。
单纯只是徐彦辉一个人,叶静甚至可以在这里赖上他三顿饭,心情再美丽点,连宵夜都能狠狠地敲诈上一顿。
但她是个非常识时务的女人,不该她听到的东西,一刻钟都不会多待。
房间里就剩下徐彦辉和朱国庆两个人了,徐彦辉拎起水壶来给两个人的茶杯里续上了水。
平复了下心情,随时准备好迎接三观上的颠覆···
朱国庆从兜里掏出烟来递给徐彦辉一支,还是熟悉的中华。
点上以后,他并没有着急开口,而是静静地看着徐彦辉。
“呃···朱老板,我知道我长得虽然跟帅不沾边,但还是比较有女人缘的,只是一个男人这么看着我,多少让我有点不是很自在···”
“哈哈~~~”
朱国庆哈哈大笑,还好他没有鼻炎,不然鼻涕泡都得笑出来了···
徐彦辉已经习惯了用玩笑来破局,现在也一样,不然一个深藏已久的秘密是很难开头的。
果然,朱国庆大笑过后就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神色也逐渐凝重了起来。
“你也知道,朱国华原本不是我们朱家的孩子,他本姓吕,出生在滨州沾化的农村家庭。”
徐彦辉默默地点了点头。
“当初因为凝萱的事情我来济南,几乎没费多大力气就查到这个了,可见他并没有刻意的去隐瞒自己的身世。”
朱国庆微微一笑,只是笑容里却带着些许的苦楚。
“没错,他不需要隐瞒,也隐瞒不住。”
徐彦辉默默地抽着烟,若有所思。
这就是他不喜欢跟朝堂之人打交道的原因之一。
朝堂之人身为人民公仆,他们要想得到组织上的认可,最起码得一条就是得“根红苗正”。
比如朱国华,在他入主中枢的提名之前,肯定早就被组织上把祖宗十八代都查了个底儿朝天。
但凡祖上出过任何一个有辱朝堂正面形象的人,那他这辈子都无缘中枢。
这不是刻板,而是用无数血泪换来的教训,所以才会比政审还要严苛的多···
“有些事情我想不说你现在应该也已经知道了,就是吕倩云。”
徐彦辉心里一紧,怔怔地看着他。
“你也知道吕倩云?”
朱国华苦笑着点了点头。
“我既然都知道他本姓吕,那为什么不能知道吕倩云的存在?你不是一样也知道么?”
徐彦辉不说话了。
他能调查到的信息,早就实现财富自由的朱国庆当然也可以,甚至比他还要容易得多。
“老弟,我说跟你说这些,并不是想炫耀什么,而是我接下来要说的秘密跟这个有关。”
“秘密···朱国华还能有什么秘密?”
朱国庆微微一笑,端起茶杯来细细地品味着。
“这茶不错,比我家里的雨前龙井还要有味道。”
“这是茉莉花,本身香气就比较足。不过跟你的雨前龙井没法比,不是一个价位层次的东西。”
“对我来说都一样,顶多算是比白开水有点味道罢了。”
徐彦辉忍不住的瘪了瘪嘴。
“还是财大气粗好啊,就连暴殄天物都能说的这么理直气壮···”
没有理会他醋溜溜的调侃,朱国庆放下茶杯,脸色又回归到了刚才的凝重上。
“朱国华来我们家的时候已经十一岁了,那一年我九岁,倩倩七岁。”
徐彦辉也端起茶杯来细细地品着,并没有要打断朱国庆的意思。
有些时候人们更喜欢一个安安静静的忠实听众,而不是“十万个为什么”。
“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应该已经觉醒心智了,所以刚开始的那几年里,朱国华一直都把我和倩倩当成是陌生人。哪怕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在一口锅里吃饭,他跟我们说过的话也屈指可数。”
这是一段徐彦辉不曾听说的过往,所以他听得格外认真仔细。
因为根据他的经验,真相往往就会隐藏在不起眼的字里行间···
“当年我们的家境还是非常好的,父亲一直都在机关单位里任职。朱国华学习比较用功,比我和倩倩有志气,高中毕业以区第二名的成绩考入了大学···”
四年之后,在朱国庆父亲的运作之下,朱国华顺利的进入到聊城莘县工商局里参加了工作,吃上了公家饭。
两年后,又是朱国庆父亲的一番操作,朱国庆和朱丽倩几乎同时到了聊城,朱丽倩进入了朱国华所在的莘县工商局,而朱国庆则是在聊城郊区的一家供销社里穿上了制服。
“我这个人比较喜欢散漫的生活,非常讨厌条条框框的束束,所以仅仅是在供销社里工作了一年之后,我就不顾家里人的反对辞职了。哦,对,那个年代有个词很时髦,叫下海。”
靠着在供销社一年时间积累下的眼界和人脉,朱国庆毅然决然的干起了跟供销社差不多的行当,洗化和副食品批发。
在他们那个圈子里,他们更喜欢称呼自己为“倒爷”···
那是一个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对于有点商业头脑和冒险精神的人来说,就是一个绝对的黄金年代。
“那个时候很多人还看不清社会发展形势,加上特殊时期遗留下来的畏首畏尾,很多人都不敢像我这样投机倒把。不夸张的说,那个时候做生意跟白捡钱差不多,而且是别人上赶着往你兜里塞钱。”
“投机倒把”!
当年的特殊时期,这可是重罪,甚至严重一点的是要被拉去游街的···